10.16 “私家偵探”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獲刑

(記者 餘建華 通訊員 西 法)一說到“私家偵探”這個詞,就能聯想到影視劇中的一些情節,現實生活中也有人以調查事務所的名義幹著非法跟蹤、偷拍等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勾當,殊不知已觸犯刑法。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對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案進行宣判,被告人趙某、王某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13萬元。

2016年底,趙某等人註冊成立一家法律諮詢公司,趙某任總經理並負責公司運營管理事宜,王某擔任公司股東並負責調查部具體事宜。可實際上,趙某和王某幹著“私家偵探”的活兒,該公司同時以調查事務所的名義,以擅長“尋人尋址服務”“婚姻取證調查”“個人背景諮詢”等業務招攬生意,他們通過網絡做廣告,有客戶找到他們,他們會根據客戶的要求,安排員工非法收集他人的個人信息提供給客戶,並收取費用。他們接的業務基本上是婚外情調查,價格至少2萬元起步。

根據客戶的要求,談好價錢後,他們會根據客戶提供的對方的基本信息,如工作單位、住處、手機號碼、車牌號等,然後安排所謂的調查員工,採用在他人車上非法安裝定位器,開車跟蹤,偷拍視頻或照片的方式,記錄他人信息資料並提供給委託客戶。而有時,他們查不到客戶想要的信息,為了賺錢竟會偽造所謂的信息糊弄客戶。

自2016年底公司成立至2017年8月案發,該公司非法拍攝公民個人活動視頻527段,向委託人提供內含公民行蹤軌跡信息的日常文字報告28份,同時,他們還以購買、收受的方式非法獲取公民住宿、住址、戶籍、銀行開戶、車輛信息等公民個人信息66條,隨後該公司將部分信息出售給相應委託人,非法獲得12.45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趙某、王某向他人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鑑於兩被告人自願認罪認罰,法院酌情予以從寬處罰,且根據兩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以及沒有再犯罪的危險,適用緩刑對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via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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