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公民對下列三類案件可以按照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生、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上述三類案件主要有:侮辱、誹謗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重婚案,故意傷害案,遺棄案,侵犯通信自由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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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0 00:45:25 音樂小樂園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公民對下列三類案件可以按照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生、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上述三類案件主要有:侮辱、誹謗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重婚案,故意傷害案,遺棄案,侵犯通信自由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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