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4 崔永元明確表示,“4天6000萬片酬合同”所指並非范冰冰,並道歉

6月3日,國家稅務總局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調查核實有關影視從業人員“陰陽合同”涉稅問題,該舉措疑與近日網絡事件有關。對此,有媒體聯繫到崔永元,對於目前事情的進展,他表示是自己始料未及的,“好像被逼上梁山……一開始我只是想跟劉震雲、馮小剛討個清白。”

崔永元明確表示,“4天6000萬片酬合同”所指並非范冰冰,並道歉

對於范冰冰目前的輿論處境,崔永元則明確表示,“4天6000萬片酬合同”所指並非范冰冰,並向受到牽連的范冰冰、徐帆、劉震雲女兒劉雨霖三位女性道歉,“我真的不想傷害這些人。”

另外,崔永元還透露,影視行業偷稅漏稅現象比大家想得嚴重得多,涉案金額遠超目前曝光金額的十倍以上。至於5月28日所曝光的涉事明星,他透露並非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團伙”。

據華商報,崔永元此前通過網絡爆料明星籤“陰陽合同”,一石激起千層浪,明星天價收入和逃稅,成為網友熱議的焦點話題。“陰陽合同”是指交易雙方簽訂金額不同的兩份合同,一份金額較小的“陽合同”用於向主管機關備案登記納稅;另一份金額較高的“陰合同”則實際約定雙方交易價格,彼此心照不宣,目的就是逃稅。

在後續採訪中,崔永元更是毫不諱言自己還有一抽屜這樣的合同,“隨便拿出來一個當事人都得進去,牽扯到的全是大腕兒!”由於范冰冰工作室在無錫,無錫市濱湖區地稅局目前已經介入調查取證,相關情況有待後續由稅務機關權威發佈。

6月3日,崔永元回應媒體稱“這是個好事!”他表示,自己已經從網絡知曉了此事,不過在他看來,無錫當地稅務部門如果真要調查此事,首先應該和他聯繫核實,“我現在不能給你說,但如果聯繫我的話,我告訴他們怎麼查,這一查一個準兒。”崔永元表示,自己之前在網絡上主要是發洩對作家劉震雲、導演馮小剛拍攝《手機2》的不滿,沒想到引起了那麼大的關注,“還是有那麼多人支持我,看來我做的是對的。”

隨後事件發生反轉。對此,范冰冰工作室發佈“嚴厲”聲明澄清。范冰冰工作室負責人回應相關媒體稱:范冰冰工作室及演員范冰冰從未通過“陰陽合同”的方式進行簽約,會全力配合相關部門依法核查。崔永元則回應媒體明確表示“4天6000萬片酬合同”所指並非范冰冰。

據業內人士分析,對於領著天價片酬的明星來說,這種操作效果驚人。就拿被崔永元曝光的兩份合同來說,小合同1000萬是稅後收入,已經將稅負轉嫁給甲方公司,而隱藏的5000萬大合同則大有貓膩。按稅法規定,影視、演出、表演所得屬於勞務報酬,理應按3級累進稅率表納稅。按稅法粗算,當事人可能涉嫌逃避個人所得稅2000多萬,在應納稅額中佔比極可能超過法律紅線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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