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襄阳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襄阳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襄阳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樊城区委宣传部原常务副部长施学保住房违规问题。

施学保任樊城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多占二套政策性住房;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多占政策性住房有关事项。2019年8月29日,施学保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区分局牛首镇派出所民警孙明文大办婚丧喜庆、参与“带彩”娱乐活动等问题。

孙明文任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区分局牛首镇派出所民警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操办其子婚宴并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礼金9400元,利用麻将进行“带彩”娱乐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在填写“廉政档案信息”时不如实报告个人资产情况。因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5日,孙明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樊城区清河口财政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张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张强任樊城区清河口财政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及省、市《实施办法》,购买烟、酒、茶叶11405元用于单位公务接待后,将该费用以购买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等名义开具发票在单位进行报销。因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8月16日,张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樊城区太平店镇乔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朱秀连违规公款消费烟酒问题。

朱秀连任樊城区太平店镇乔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在加班就餐中违规消费烟酒。2019年7月26日,朱秀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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