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襄陽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襄陽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襄陽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1.樊城區委宣傳部原常務副部長施學保住房違規問題。

施學保任樊城區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多佔二套政策性住房;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多佔政策性住房有關事項。2019年8月29日,施學保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2.襄陽市公安局樊城區分局牛首鎮派出所民警孫明文大辦婚喪喜慶、參與“帶彩”娛樂活動等問題。

孫明文任襄陽市公安局樊城區分局牛首鎮派出所民警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操辦其子婚宴並收受親屬以外人員禮金9400元,利用麻將進行“帶彩”娛樂活動;違反組織紀律,在填寫“廉政檔案信息”時不如實報告個人資產情況。因其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9月5日,孫明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3.樊城區清河口財政所原黨支部書記、所長張強違規公款吃喝問題。

張強任樊城區清河口財政所黨支部書記、所長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實施細則》及省、市《實施辦法》,購買菸、酒、茶葉11405元用於單位公務接待後,將該費用以購買日用百貨、辦公用品等名義開具發票在單位進行報銷。因其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8月16日,張強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4.樊城區太平店鎮喬崗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朱秀連違規公款消費菸酒問題。

朱秀連任樊城區太平店鎮喬崗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在加班就餐中違規消費菸酒。2019年7月26日,朱秀連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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