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大東區政府批准,擬將大東區7處房產在瀋陽聯合產權交易所向社會公開掛牌轉讓,底價為2014萬元人民幣。
該7處房產建築面積合計1,930.01平方米。(詳見附表)有房屋所有權證,無國有土地使用證,無契稅證。
1、本次房產轉讓以實物現狀為準,出讓方可組織意向受讓方對該標的進行現場查勘,不對相關設施的完整性及正常使用性擔保。
2、意向受讓方摘牌前需自行前往房產相關部門核查房產信息,並對房產摘牌、過戶相關情況進行充分了解。
3、轉讓價格為出讓方淨收入。除交易過程中應由出讓方承擔的營業稅、所得稅及土地增值稅外,受讓方承擔的費用包括更名過戶過程中所發生的所有稅費及出讓方應承擔的費用。
4、該項目摘牌保證金為單處房產掛牌價格的30%,摘牌方應辦理相關摘牌手續並在掛牌有效期內將保證金交納至瀋陽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方具備摘牌資格。
5、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後5 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剩餘交易價款自合同簽署後5日內一次性轉入瀋陽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否則出讓方有權取消其受讓資格,並扣除成交價款的5%作為違約金。
6、交齊全部價款後,出讓方配合受讓方辦理各項更名過戶手續,成交價款中未包含土地出讓金等,所涉及的土地資產未經當地土地管理部門備案及規劃,受讓方應按土地規劃部門意見辦理,出讓方不承擔由此可能出現的風險責任。
7、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標的資產評估報告並按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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