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上午,江苏徐州一居民楼楼下,多辆电动车和一辆SUV起火,大火最终被扑灭。事后,监控还原事件真相,疑似一辆电动车在充电途中自燃起火,导致周围其他车辆“躺着也中枪”。
又是电动车充电惹的祸!
据悉
2013年以来
全国因电动自行车火灾亡人高达233人
特别是引发较大以上亡人火灾34起、亡142人
分别占较大以上亡人火灾起数和亡人总数的11%和9.6%
其致人死亡率远远高于其他类型火灾事故
下面这张图片会告诉你
电动车起火究竟有多可怕
![电动车疑自燃起火,周围众车皆“躺枪”,家有电动车的一定要注意](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2017年12月31日,公安部紧急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电动车疑自燃起火,周围众车皆“躺枪”,家有电动车的一定要注意](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1、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2、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3、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小区应设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
那电动车应该停放在哪呢?通告也明确指出,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1、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2、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3、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违规造成火灾,或要入刑
别小看一辆小小的电动车,要是一旦引发事故,受到的法律责任可不小。该通告还指出,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1、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
2、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3、对违反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4、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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