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8 暴力传销开启重判模式,打击传销轻装上阵!

法律终须拿回他的公平正义,否则道德将荡然无存。作为传销衍生犯罪的绑架、勒索、诈骗、涉黑、洗钱等等犯罪行为,一直被传销罪本身局限,导致大量的犯罪以传销罪规避法律。

(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暴力传销开启重判模式,打击传销轻装上阵!

题图:合肥传销暴力抗法袭警

各地警方都遇到过一个现象,一旦抓获传销组织,其组织者领导者一旦听闻定性传销案,马上认罪。

为什么?因为传销罪太轻微了,要是警察手一抖来个非法集资,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所以传销头目一听到定性传销罪,心里都会窃喜,马上伏法认罪。

法律的改变需要我们不断的去推动,去完善,去努力。等北派暴力传销定义为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形成习惯之后,我们预防传销的时候,也将不在强调“小黑屋、殴打、没收手机”等等这些与本质无关的、啼笑皆非的传销表象。

最重要的是,我们将大幅度的精准预防传销,不用去解释什么北派不北派,暴力不暴力。避免大量的社会恐慌心理,暴力属性将与传销彻底剥离。

也许再过半年一年,当我们听见有传销组织殴打谩骂的时候,我们一个110报警电话,一个轻微的善意,就能解救当事人了。而不是之前白痴一样的证据链要求,人都快打死了还要三十个下线的证据。

暴力传销开启重判模式,打击传销轻装上阵!

蝶贝蕾是一个老牌的传销组织。2015年6月25日晚,五名蝶贝蕾传销人员在河北廊坊广阳区将被骗来的刘某打死。2016年7月4日,廊坊中院判处主犯徐宏亮有期徒刑15年。 (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2018年4月1日,“天津天狮有限公司”被举报涉嫌在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彭山新村小区等地从事传销活动。披着“传销组织”的外衣,逼迫购买的产品子虚乌有,实为实施暴力犯罪的黑恶势力“狼群”。

花山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通过仔细审查认为:该犯罪集团团伙成员人数众多且分工明确,组织架构十分稳定,共同实施了多起非法拘禁案件,犯罪情节严重,手段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明显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认定该团伙犯罪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暴力传销开启重判模式,打击传销轻装上阵!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近日通报了一起传销典型案例,涉案的传销组织设置整套暴力操作规程,采取直接威胁的手段,要求被害人出资购买根本不存在的传销产品。记者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这起被检察部门提起抗诉的暴力传销案二审日前宣判,刘某等50名传销人员被判刑,其中8名被告人被依法改判2年10个月至15年2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同安区检察院认为,该传销组织暴力色彩浓厚,从侦查机关现场缴获的证据来看,该组织有一整套操作规程。被害人被骗入传销窝点后,组织成员即采取直接威胁的暴力手段,要求被害人当即出资购买虚假的传销产品,被害人不得不从,施暴者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行为人实施多个行为,即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和其他侵害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数罪并罚。(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同安区检察院在解释抗诉的原因时称,公平正义是法律的固有属性,对于被告人之间的量刑失衡应当依法、准确、及时、有效地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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