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再婚在現代社會是很平常的事,為何在明清卻以娶“再醮之婦”為恥

再婚在現代社會是件十分稀鬆平常的事。在明清時代,卻有著不娶已婚女士的風俗。不管是帝王家族也好,社會上層的官僚階級也好,還是底層社會的貧民百姓也好,都會把再婚女士看作是嚴重的失節者。

如果男性迎娶失節者進門,就猶如把自己也釘上了失節的恥辱架。這不已經是簡單的女子貞潔範疇的問題了,這種社會心態有著深層次的原因在主導。

古時人們結婚時很追求儀式感,其中有一個儀式叫“醮”,就是一種舉行酌酒祭神的儀式。所以用“再醮”代指再婚。明清時代把再醮視為大忌。

再婚在現代社會是很平常的事,為何在明清卻以娶“再醮之婦”為恥

酌酒祭神


一、明清皇帝和官僚階層帶頭示範“不娶再醮之婦”,以引領社會風尚

在古時,皇家和官僚階層的行為導向,會成為整個社會的風向標。為了遵循先賢們關於“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禮教訓誡,樹立所謂的良好形象,帝王家和官僚階層皆以娶再醮之婦為恥。

1、帝王標榜自我是傳統文化的信奉者,所以不能做娶再醮之婦的事情。古代皇家規矩中,帝王要受到傳統禮教約束。帝王內心也認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是應當遵循的道德準則。

2、官僚階層很愛惜自己的羽毛,為了刷自我的威望和名聲,也會不做娶再醮之婦的事情。對於古代高官來說,有維護禮教倫常的義務,不能遵循禮教古法的官員,很難讓人信服為官可以剛正不阿。

再婚在現代社會是很平常的事,為何在明清卻以娶“再醮之婦”為恥


二、明清皇帝將“不娶再醮之婦”列入萬萬不能做的事,本質是面子在作怪

1、帝王端著九五之尊的架子,放不下自己的面子,所以將不娶再醮之婦列入萬萬不能做的事。如果帝王做出娶再醮之婦的行為,會被認為是不合體統,有悖常理的,直接會有損龍顏。

2、帝王要顧及諫臣的進言,所以將不娶再醮之婦列入萬萬不能做的事。《明武宗實錄》中,曾記載明代的武宗朱厚照,寵幸豹房將官有孕在身的妹妹。

再婚在現代社會是很平常的事,為何在明清卻以娶“再醮之婦”為恥

朱厚照

這件事雖然是帝王家事,但當時引起了朝廷上的關注。大臣們紛紛表示反對。御史官徐文華等人進言到,九五之尊做出這樣非常規的舉動,傳出去是件天下的醜事。這件事說明了天子娶醮婦,難以服眾,難以為表率,自然會受到諫臣的指摘。


三、官僚階層將“不娶再醮之婦”列入禁區,本質是私慾在作怪

官僚階層深知這是禁區,為了自己的錦繡前程,為了保住自己的官位,也不做娶再醮之婦的事情。在明清時代官員娶再醮之婦,會被認定為犯了私罪。雖然沒有將此條正式寫入法典,但是整個官場都心知肚明這條不成文的規定,它在官場也發揮著不成文法的實際效力。

對於要撞槍口上的官員來說,真的頂真追究責任的話,輕則會有牢獄之災,重則會斷送自己的仕途。事實上,在明清時代有過這樣的例子。《明憲宗實錄》中,記載著明成化年間,官至刑部的右侍郎,就因為娶了再婚的女人為妾室,而被革職。

再婚在現代社會是很平常的事,為何在明清卻以娶“再醮之婦”為恥


四、普通民眾被社會氛圍裹挾著,不得不遵循“不娶再醮之婦”的風俗

既然當時國家沒有哪條法律規定不得娶再醮之婦,那普通民眾是有娶再醮之婦的行動自由。但實際情況來看,貿然違背這條不成文規定的人士,並不多。這條不成文的風俗,在底層社會還是有一定的影響力的。這主要是由於底層社會的民眾,害怕會身受其害而引起的。

1、對於娶再醮之婦普通男士,會因此被看作為異類。自古以來,中國人都喜歡在人前人後刷存在感,得到別人的讚賞、尊重。要是娶了再醮之婦,會被人家看笑話。對於娶了再醮之婦的男人,當時各地都有特定的、難聽的叫法。廣東人,會叫他“淘古井”,陝西人,會叫他“刷罐罐”。

對於娶了再醮之婦的男人,街坊鄰居也會議論紛紛,不乏有些粗劣下流的惡毒攻擊。所以說,娶再醮之婦的男子,要有思想定力,要能力排眾議。但在當時的社會環境,是很難做到鶴立雞群的,多數人都會選擇隨波逐流,內心不得不認同了娶失節者如己失節的觀點。

再婚在現代社會是很平常的事,為何在明清卻以娶“再醮之婦”為恥

2、對於再醮之婦,會承受巨大的壓力。女子的壓力是多重的。一方面要忍受別人非議自己尊為天的丈夫。想到這是因為自己的原因,而招致丈夫被人嘲笑,內心是會極度痛苦的。另一方面要忍受世人對自己的白眼。在那個看重貞潔的年代,一女嫁兩夫,是婦女界的恥辱,是有損自我德行的行為。所以說再醮之婦要有超乎常人的勇氣,不然只能認死理,寧願餓死,也要保證自己一輩子的貞操。只能活在別人的口水裡,而不是為自己而活。

3、對於娶再醮之婦的家庭,繞不開倫理道德問題的壓力。古代,男方家庭本就很重視女性的貞潔問題。再醮的女子,進入一個新的家庭,會給這個家庭帶來倫理上的衝擊。如果一家當中,是一家之長娶了一名再醮之婦進門,在家中的地位會不保,引起家中小輩對為長不尊的非議。

進門後,作為一家新的主母,當不了晚輩貞潔的表率,還怎麼會在家中有威信、有地位。如果是家中小輩萌生了娶再醮之婦的心思,多數會被掐死在萌芽狀態,家族不會讓自家蒙羞

。所以說,同意再醮之婦進門的家庭,很可能會引發嚴重的家庭矛盾,搞得家族裡雞犬不寧,人心離散。中國古人家族意識、宗族意識重,兩害相權取其輕,自然認同了娶失節者如己失節的觀點。

再婚在現代社會是很平常的事,為何在明清卻以娶“再醮之婦”為恥


五、封建迷信思想佔主導,讓人不敢娶再醮之婦

1、會被惡鬼纏身,所以不敢娶再醮之婦。明清時代,婦女再醮,多數發生在男方去世後。古時,是個男權時代,女性在家中的地位有限。男方去世後,才有了自由身。但在世人眼中,再醮的女人,總會招致前夫的不滿,前夫會以冤魂索命的方式,懲戒這種再醮之人。

一般再醮之人,再醮後生了病,家人首先會聯想到被前夫索命來了。所以並不是找郎中為再醮之人看診問醫,而是會找神婆來家中,看看家中是否有鬼魂存在。有的話,就開始預備起再醮之婦的後事來。

封建迷信的世人也會認為,前夫的怒氣不光光是發在再醮之人身上,還會牽連到她的新丈夫。這不僅僅是小眾的想法,從當時創作的文學作品中就能知道,這是佔據了大眾思想的。明代小說《八仙全傳》中就有這麼一齣戲文,一個名叫楊思文的男人,娶了李寡婦後,就因遭遇了前夫作祟而昏迷不醒。如今看來是無稽之談,但在當時社會的影響力還是不容小噓。

再婚在現代社會是很平常的事,為何在明清卻以娶“再醮之婦”為恥

2、會被貼上罪孽深重的標籤,所以不敢娶再醮之婦。古時,人們都深信生死輪迴的說法,害怕自己罪孽滔天,死後還要生生世世償還罪孽,所以對於罪過之說很敏感。

在當時很流行的呂洞賓《功過格》裡,是這樣劃分的:男人淫慾的罪過是可以量化分級的,遇見美色只是飽飽眼福,記為一過;動了春心蕩漾之邪念,升級到五過;意圖迎娶尼姑、寡婦回家,記為五百過。可見,當時認為,

貪圖寡婦和貪圖尼姑一樣罪孽深重。所以對於很多人來說,不敢自己親手製造悲劇,這樣不光會毀了今生,還會賠了後世,實在是得不償失。

封建社會,人們的思想本就很容易被誤導。在各種別有居心的引導下,大眾很容易掉進封建迷信思想的坑,產生了不敢娶再醮之婦的懼怕心理。這種思想的威懾力就是這麼形成的。


結語

明清有著“不娶再醮之婦”的觀念和風氣,表面上看,是受傳統禮教約束的結果,把“娶失節者如己失節”當成了金科律例。究其根本,不同層次的人群,有著自己的心思、無奈和無知。

再婚在現代社會是很平常的事,為何在明清卻以娶“再醮之婦”為恥

皇家層面,是不能做。為引領社會風尚、維繫皇家顏面,不能帶頭做違背傳統禮教的事情,所以視“娶再醮之婦”為洪水猛獸。皇家的倡導,在整個社會中起到了風向標的作用。

官僚階層,是不想做。這個階層,與皇家走得最近,為維護皇權維權,不想公開忤逆皇家倡導的風氣。再者,天下女子萬萬千,何須為了再醮之婦斷送了自己的官運。所以,會因為自己的私慾,會為了保住自己的前程富貴,嚴格遵守“不娶再醮之婦”的習俗。

普通民眾層面,是不敢做。底層民眾,被整個社會氛圍所裹挾,被封建迷信思想所左右,所以一般人都會對再醮之婦敬而遠之。時間久了,就會簡單地認同了“娶失節者如己失節”這個有點偏執的觀念,沒有了自己的思想和判斷。這也是封建王朝統治下的麻木不仁民眾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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