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傳統古琴文化中的“琴禁”思想(下篇)

琴音之禁。《琴道》在明確提出“禁琴”命題之後,即指出“大聲不震譁而流漫,細聲不湮滅而不聞”,可見古琴之“禁”首先是作為對古琴之聲音的規定而提出;《風俗通義》又解釋“以為琴之大小得中而聲音和,大聲不喧譁而流漫,小聲不湮滅而不聞”,要求古琴之“禁”要求琴音的音量大小適中;《白虎通》又指出“雅者,古正也,所以遠鄭聲也。


論琴 | 傳統古琴文化中的“琴禁”思想(下篇)


孔子曰:‘鄭聲淫’何? 鄭國土地民人山居谷浴,男女錯雜,為鄭聲以相誘悅鐸。故邪僻聲皆淫色之聲也。……琴者,禁也,所以禁止淫邪,正人心也”,說明古琴為“禁”要禁淫邪,而存雅正之音。值得注意的是,“琴禁”對古琴之音的規定,目的在於通過正“音”來正“心”,“自古帝明王,所以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者,鹹賴琴之正音是資焉”,只有通過正“音”來正其“心”,才能完成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大任,古琴的“琴禁”思想便是承載了這樣一種意義的藝術,也是其藝術魅力所在。


論琴 | 傳統古琴文化中的“琴禁”思想(下篇)


琴人之禁。“琴禁”思想以正“音”來正“心”,禁淫邪反天真,明確包含了對彈琴之人的規定。唐代薛易簡《琴訣》提出:“鼓琴之士志靜氣靜,則聽者易分;心亂神濁,則聽者難辨矣。常人但見用指輕利,取聲溫潤,音韻不絕,句度流美,俱賞為能,殊不知志士彈之,聲韻皆有所主也。……蓋其聲正而不亂,足以禁邪止淫也。……彈琴之法必須簡靜,非謂人靜,乃手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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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鼓動謂之喧,簡要輕穩謂之靜。”認為欲使琴音“禁邪止淫”,就要求琴人“志靜”與“氣靜”,另外還要做到“手靜”;宋代司馬承正《素琴傳》 “琴者禁也,以禁邪僻之情而存雅正之志,修身理性,返其天真。”朱熹《紫陽琴銘》“養君中和之正性,禁爾忿欲之邪心,乾坤無言物有則,我獨與子鉤其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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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禁”思想在明清時期出現了過度地解讀,已經明顯地歪曲了其原本的意義,比如:明代楊表正《彈琴雜說》“琴者,禁邪歸正,以和人心。”緊接著就提出一系列的具體規定,以說明如何能“禁邪規正”、“和人心”:“凡鼓琴必擇淨室高堂,或升層樓之上,或於林石之間,或登山巔,或游水湄,或觀宇中,值二氣高明之時,清風明月之夜,焚香靜室,坐定,心不外馳,氣血和平,方與神合,靈與道合。


論琴 | 傳統古琴文化中的“琴禁”思想(下篇)


如要鼓琴,要先須衣冠整齊,或鶴氅,或深衣,要知古人之象表,方可稱聖人之器;然後浴水焚香,方才就榻,以琴近案,座以第五徽之間,當對其心,則兩方舉指法……”文中,為了達到“琴禁”的目的“對彈琴的時間、地點以及彈琴之人的姿勢狀態等各方面都提出了苛刻的具體要求,而這樣的規定在現存的明清琴譜中常有出現。這些具體而又玄虛的儀式使得古琴藝術“禁”的文化理念似乎成為了單純的教條和封建保守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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