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黑龍江省財政廳出臺支持抗疫“黃金11條”財政政策

3月4日,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經黑龍江省政府同意,黑龍江省財政廳研究制定了11條支持應對疫情防控工作財政政策。

黑龍江省財政廳出臺支持抗疫“黃金11條”財政政策

△黑龍江省財政廳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官網截圖(圖片來源:黑龍江財政廳官網)

一、關於支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方面

1.加大疫情防控財政專項轉移支付補助力度。省政府設立省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專項資金,主要用於補助市縣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護、診斷和治療專用設備以及快速診斷試劑採購所需經費,以及保障封閉社區村屯居民基本生活等補助支出。

2.切實保障疫情防控財政資金需求。各級財政部門要密切監測國庫存款變動情況,優先保障疫情防控支出需要,確保不因資金問題延誤患者救治和影響疫情防控。省財政廳建立市縣國庫存款每日監控制度,加大國庫資金調度力度,切實保障市縣疫情防控資金需求。

3.開闢疫情防控政府採購綠色通道。各級財政部門要以保證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為首要目標,及時足額安排政府採購資金,建立政府採購綠色通道。全省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疫情防控相關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可不執行政府採購規定的方式和程序,進口疫情防控物資也無須審批,確保政府採購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二、關於支持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等方面

4.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新增貸款給予財政貼息支持。對列入國家和省工信等部門確定的省內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隔離服、防護服、醫用酒精、消殺產品和電子測溫儀等物資生產名單的企業(以下統稱“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企業”),2020年1月1日以來用於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的新增流動資金貸款,省級財政按照不高於5%的利率(貸款利率低於5%的,按實際發生的利率計算),通過省產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給予貸款貼息支持。貼息資金由市縣財政部門會同工信部門負責組織審核兌現,省財政廳、省工信廳對市縣財政和工信部門的資金申請文件審核後辦理撥款。

5.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改造和轉型生產給予補助支持。對列入國家和省工信等部門確定的省內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名單的口罩、隔離服、防護服和電子測溫儀生產企業,為疫情防控物資生產新增的生產設備,省級財政通過省產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按新增生產設備投資額的50%給予補助,單戶企業補助額不超過1000萬元。補助資金由市縣財政部門會同工信部門負責組織審核兌現,省財政廳、省工信廳對市縣財政和工信部門的資金申請文件審核後辦理撥款。

6.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加班工資給予補助。對列入國家和省工信等部門確定的省內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名單的生產企業,加班加點生產口罩、隔離服、防護服、醫用酒精和電子測溫儀產品的員工加班工資超過職工正常工資的部分,省級財政通過省產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按國家規定給予補助。補助資金由市縣財政部門會同工信部門負責組織審核兌現,省財政廳、省工信廳對市縣財政和工信部門的資金申請文件審核後辦理撥款。

7.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通過財政支出方式減輕稅收負擔。對列入國家和省工信等部門確定的省內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名單的生產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生產的口罩、隔離服、防護服、醫用酒精和電子測溫儀產品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所得稅,由企業所在地市縣通過財政支出方式予以全額補助,並按照稅收分享比例分級負擔,其中中央分成部分由省級財政負擔。補助資金由企業所在地市縣財政部門會同稅務部門負責組織審核兌現,省財政廳對市縣財政和稅務部門的資金申請文件審核後通過年終結算統一辦理。

8.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給予政府採購預付款政策支持。全省各級財政要在指定單位建立疫情防控專項資金池,省內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疫情防控急需物資可採取“先付款、後發貨”的方式,加快資金撥付進度,確保最大可能採購到疫情防控急需物資。

9.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提供貸款擔保支持。全省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生產疫情防控急需物資貸款應提供“免抵押信用反擔保”“零擔保費”政策性擔保增信服務。鼓勵省內其他融資性擔保機構提供相同性質和內容服務,並向省財政廳、省工信廳、省金融局報備,在組織2020年兌現融資擔保機構降費獎補政策時給予獎勵。

10.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和個人給予擔保和貼息政策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提供信用貸款支持,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當提高業務辦理效率,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擔保和再擔保費率,幫助企業與金融機構對接,爭取儘快放貸、不抽貸、不壓貸、不斷貸。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被確診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財政部門繼續給予貼息支持。

三、對確診和疑似患者個人負擔醫療費用方面

11.對確診和疑似患者個人負擔醫療費用給予全額補助。對確診患者的醫療費,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就醫地財政先行全額墊付,中央和省級財政分別按60%和40%給予補助;對按衛生健康部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確定的疑似患者醫療費用個人負擔部分,由就醫地財政先行全額墊付,省級財政按80%給予補助。

據介紹,以上政策有效期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解除為止。

(總檯央視記者 李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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