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特殊待遇
在很多中國家庭中,孩子就是一切的中心,地位高於一切,任何讓孩子不愉快的事情都要避免;有什麼好吃的,一定要留給孩子,大人的生日可以不過,但是孩子的生日一定要大辦宴席,還要給孩子生日禮物,讓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溫暖;
這樣下去,孩子長大了總是以自我為中心,總覺得所有人都要圍繞自己轉,時間一長,孩子就會變得自私,不會關心別人,一點不合意就大吵大鬧;
第二:當面袒護
古人言“子不教,父之過。”家裡一般也是嚴父慈母,在爸爸教育孩子的時候,媽媽往往就會站出來護著孩子,往往會說:“不要管的太嚴了,孩子還小。
或者說,在父母教孩子的時候,爺爺奶奶又站出來說:“你們不要對孩子這麼兇,孩子長大了就好,你們小時候還不是這樣......”
這樣一邊教育,一邊當面袒護,孩子就會知道,永遠又把保護傘保護這他,從而胡作非為,然後出事了就指望有人站出來保護他,其實根源就在於家長從小對孩子的放縱溺愛。
第三:輕易滿足
對於小孩子,剛開始都是一些不大不小的要求,也不會很貴,父母也就理所應當的滿足了,慢慢的,孩子的要求開始變得很高,而父母也養成了什麼都滿足的習慣,
長此以往,孩子的慾望變得越來越大,也不懂得一分耕耘一分收穫;有什麼想要的都向父母索取,不知道自食其力。
對父母的付出也不知道珍惜,只覺得理所應當,養成索取、浪費,不願意自我奮鬥的習慣;
第四:生活懶散
小孩子,自控力很差,要是沒有人約束,在作息時間上肯定很懶散,玩耍學習沒有規律,做什麼沒有安排,早上睡懶覺,不願意起來吃飯,白天無精打采,晚上看電視到深夜......
這樣的孩子長大後必然缺乏多半行為懶散,缺乏奮鬥精神,缺乏思考能力,做人得過且過,做事注意力不能集中,有始無終。
第五:包辦替代
古人云:“不勞動者不得食.”
但是,當代父母對自己的孩子過於寵愛,讓孩子常常是衣來伸手飯來張口,忽視了對孩子的勞動教育,
“孩子還小,這些不會做,我來幫他做”“這些事不重要,孩子只需要好好學,這些事我來做。”
所以三四歲的孩子還要大人餵飯,還不會自己穿衣,五六歲也沒有嘗試幫父母做過家務,沒有體會過勞動的愉快,和幫助父母減輕負擔的責任,
父母就這樣這樣包辦下去,肯定培養不出一個勤勞、善良上進的好孩子;
在孩子小時候過於寵愛,養成驕奢怠惰的習慣,長大後,又怎麼能指望他改正呢?最後,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言,分享自己的經驗和心得,一起交流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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