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3 海南省三亞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王鐵明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人民網北京10月23日電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日前,經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紀委監委對三亞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王鐵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鐵明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與他人串供並轉移、隱匿贓款贓物,不信馬列信鬼神,多次參加封建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為本人謀求特殊待遇和借用管理服務對象房屋;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填報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違反工作紀律,怠於履行職責,導致違建項目取得合法手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為本人辦理多個戶籍身份;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行政審批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賄賂。

王鐵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無視黨紀國法,政治上蛻變、經濟上貪婪、生活上腐化,將公權力變為權錢交易的砝碼,處心積慮培植利益“代言人”,構建自以為安全的“防火牆”,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鐵明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並繼續追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王鐵明簡歷

王鐵明,男,滿族,1961年9月出生,遼寧北鎮人,中央黨校大學學歷,高級經濟師,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4.08--1992.06 歷任遼寧省錦州市糧食學校學生科科員、副科長、團委書記、科長;

1992.06--1996.11 任遼寧省錦西(葫蘆島)市城建綜合開發辦副主任;

1996.11--2001.04 任遼寧省葫蘆島市城建綜合開發辦公室主任(副縣);

2001.04--2001.12 任遼寧省葫蘆島市建設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任、市城建綜合開發辦主任;

2001.12--2002.02 任遼寧省葫蘆島市建設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任;

2002.02--2004.11 任遼寧省葫蘆島市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任;

2004.11--2009.11 任遼寧省葫蘆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任;

2009.11--2010.08 任遼寧省葫蘆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黨委副書記、副主任;

2010.08--2010.09 任遼寧省葫蘆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黨委副書記、副主任兼城市綜合執法支隊支隊長;

2010.09--2012.02 任海南省三亞市政府副秘書長(正處級),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

2012.02--2016.11 任海南省三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6.11--2017.02 任海南省三亞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2017.02--2019.01 任海南省三亞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書記(兼);

2019.01 任海南省三亞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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