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7 兴隆县法院执行案件综合质效位列全省第5名

今年以来,兴隆县法院紧紧围绕上级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部署要求,多方略谋划、多侧面安排、多角度推进,执行工作实际执结率、执行完毕率、终本案件合格率等执行质效和综合管理质效11项指标,在2018年1月1日至8月20日的评比中位列全省法院排名第5位。

一是精心谋划部署,实化细化精准执行目标任务。坚持工作早谋划、早准备、早自查,围绕最高院提出的“四个90%”和“一个80%”的目标,周密部署,实化细化各执行小组目标任务,认真开展建档立卡工作,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案件自查等各项工作。目前,完成1160件案件的建档立卡,已100%完成;三年总体执结率达圆满完成80%的目标;已完成终本案件合格率达到90%的目标;对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90%的目标也已经完成,现在正集中精力对有财产可供执行已执行完毕的案件进行自查。

二是强化组织保障,做足做全精准执行准备工作。制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实施方案,构建决胜执行常态化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挥全院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调整1名员额法官到执行局工作,执行人员从12名增配到25名。依托“大数据”做全做细信息统计工作,对所有未结案件进行全面细致梳理摸底,及时分流出有财产执行案件、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不能的案件,做到“一案一卡一登记”,实现案件信息全覆盖,为“精准执行攻坚战”的全面开展提供有效的信息资源。

三是实施集中会战,速战速决确保精准执行成效。举全院、全员之力开展第一批次为期两周的“承德执行在行动”之“兴隆行动”。打造“一把手”工程,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四个执行分队,构建以员额法官干警为主体的“4+14”执行团队模式;采取员额法官分兵作战与团队作战相结合的方式;强化高压打击态势,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搜查、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坚持做到逐案落实,案案见人见物见登记,逐案有效果。共执结案件159件,达成执行和解71件,终本3件,拘传227人次,拘留9人,收回执行标的款400余万元。

四是打造宣传阵地,多措并举构建精准执行氛围。对精准执行工作的宣传报道情况进行精心设计,推进“强制执行+舆论攻势”齐头并进工作模式,常态化运用微信、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打造全方位舆论阵地。积极与市政法委、市中院相关领导沟通,聘请市报社记者一线采访,先后多次邀请县电视台记者随执行队伍跟踪拍摄;县电视台持续一个月播放所有未执结案件被执行人名单894人;共撰写稿件20余篇,包括《人民法院报》、《河北法制报》以及省高院《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题》在内的各级媒体报刊转发30余篇次。

五是强化研判汇总,深度研讨积累精准执行经验。坚持做好阶段性执行战果的总结研判工作,坚持执行例会、小组汇总会+党组调度会制度,做到周周开例会、月月深调研,形成了一案一总结、类案大汇总、专项执行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的良性发展势头。在“集中执行会战”新闻发布会上,7名人大代表、10名政协委员针对现场为51名申请人集中发放了执行到位标的款400余万元的盛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执行建议和意见,为后期工作找准问题症结、分类施策,具有很强的指导借鉴意义。

六是创新发展模式,齐抓共管营造精准执行战果。开展“上下联动、左右配合”的工作模式。主动与县公安、检察、银行等多部门联系,2016年以来已将33起案件当事人以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已判决18件18人,其中1名被执行人在缴纳了230万元执行款后被判处缓刑,收到了很好的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不断拓宽京津冀协作机制建设,自2016年签署“三省四地法院沟通协作框架协议”以来,不断拓宽沟通范围,现在已扩展到三省六地法院(平谷、蓟州、三河、遵化、玉田),以此来不断完善便捷的“大执行”工作机制,在被执行人身份查询、车辆查询、存款查询上争取最大限度的支持和帮助,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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