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4 兴隆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召开警务安全教育大会

7月24日,为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被告人逃脱时间的情况通报》的通知精神,兴隆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谢孟水作出批示,要求司法警察大队迅速组织学习,切实从此事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司法警察大队立即召开警务安全教育大会,狠抓警务安全管理落地落实。会议由司法警察大队队长张瑞华主持,全体司法警察参加会议。

会上,张瑞华队长全文传达了《关于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被告人逃脱时间的情况通报》,立足工作实际认真分析了当前警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会后,党组成员、主管副院长李海金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强化思想认识,严于律己。要深刻认识司法警务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立足自身实际,查摆问题、分析反思,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敢于担当。要贯彻落实最高院《深化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规划(2018-2020)》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强队伍规范化管理,承担起保障审判执行安全有序进行的重要职责。三是强化设施配备,勤于督导。要开展一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针对装备落后、设施不全等方面的问题列出清单,并及时上报院领导更新装备,做到台账齐全、责任到人、监督紧跟、落实到位。四是强化风险评估,安于预案。要进一步完善警务保障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加强应急事件演练,做到迅速集结,有效处置,切实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通讯员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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