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9 懲罰與修復並重,捕魚者投放“悔過魚”

近日,在鳳岡縣檢察院檢察官和該縣公安、農牧部門工作人員的共同見證下,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犯罪的陳某出資3000元購買的魚苗,順利投放到了該縣進化鎮高河溝流域,圍觀群眾紛紛豎起了大拇指,為鳳岡縣檢察院堅持綠色司法理念,注重生態環境修復的做法點贊。

懲罰與修復並重,捕魚者投放“悔過魚”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7年6月17日凌晨0時許,趁著天黑,陳某夥同梁某在這個本是生命孕育的季節裡,使用電魚機在鳳岡縣某鎮河流內捕魚,捕獲鯉魚2尾、雜魚10尾,共重約6斤。公安機關抓獲陳某後,以其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案移送鳳岡縣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立即啟動案件辦理與綜治教育引導聯動機制。檢察官聯繫鳳岡縣農牧局漁政部門、公安局治安大隊等相關部門就如何修復高河溝流域生態環境進行詳細論證。同時,檢察官對犯罪嫌疑人陳某釋法說理,使陳某從內心深處認識到自己非法捕魚行為的嚴重社會危害性。陳某希望檢察機關能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並主動要求投放適宜高河溝生態環境的魚苗,彌補自己非法打魚行為給生態造成的損害。

日前,陳某已被湄潭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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