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金臺區: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2018年端午節將至,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警示教育廣大黨員幹部,不斷鞏固作風建設成果,金臺區紀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

1、金臺區群眾路街道八里村黨總支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溫有田將企業捐助款用於村招待費支出的問題。2016年6月,轄區企業捐助給八里村委會5000元贊助費,該款項沒有入村集體賬,全部用於八里村招待費支出。2018年3月14日,群眾路街道紀工委給予溫有田黨內警告處分。

2、金臺區農機公司經理索喜生違規領取崗位津貼的問題。2011年6月至2017年6月,索喜生在無政策依據的情況下,指使財務人員用單位的門面房及院子租賃費收入,違規為其本人發放崗位津貼35490元。2018年4月3日,金臺區紀委對索喜生的違紀問題立案審查。

3、金臺區金河鎮陵原村監委會主任王軍違規領取工作補貼的問題。2015年1月至2017年7月,王軍任監委會主任期間,多次參與村兩委班子會並同意以節假日補貼、文化活動人員補助、防汛防滑監測點補助等名義違規為村幹部發放津補貼,王軍本人領取各項補貼共7920元。2017年12月17日,金臺區紀委給予王軍黨內警告處分。(金臺區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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