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最高檢:在耕地上建設“大棚房”“生態園”“休閒農莊”等 情節嚴重將被追刑責!

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高景峰主任在新聞發佈會上介紹第十六批指導性案例時表示,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假借發展設施農業之名,擅自或者變相改變農業用途,在耕地甚至基本農田上建設“大棚房”“生態園”“休閒農莊”等現象,造成土地資源被大量非法佔用和毀壞,嚴重侵害農民權益和農業農村的可持續發展。這屬於破壞耕地或者非法佔地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者應予追究刑事責任。(正義網)


最高檢:在耕地上建設“大棚房”“生態園”“休閒農莊”等 情節嚴重將被追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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