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興業銀行、華夏銀行違反徵信條例收罰單 7名負責人被罰

移動支付網訊:中國人民銀行大連分行於近日更新行政處罰公示,分別對興業銀行大連分行、華夏銀行大連分行作出行政處罰。

興業銀行、華夏銀行違反徵信條例收罰單 7名負責人被罰

興業銀行、華夏銀行違反徵信條例收罰單 7名負責人被罰

罰單顯示,興業銀行大連分行因違反《徵信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單位被罰款16萬元,該行2名條線主要負責人員各被處3萬元罰款,3名相關主要負責人各被處1萬元罰款。華夏銀行大連分行同樣因違反《徵信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單位被罰款6萬元,同時有2名主要負責人各被處1萬元罰款。兩張罰單處罰決定日期均為2020年2月24日。

《徵信業管理條例》是為規範徵信活動,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2013年1月21日發佈,自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的國家法規。

根據該條例第七章法律責任,徵信機構、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運行機構存在竊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獲取信息、採集禁止採集的個人信息或者未經同意採集個人信息、違法提供或者出售信息、因過失洩露信息、逾期不刪除個人不良信息、未按照規定對異議信息進行核查和處理等行為,均有可能被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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