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7 以茶葉掩蓋運輸毒品----被告人一審被判死刑

以茶葉掩蓋運輸毒品----被告人一審被判死刑

經西雙版納州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劉立某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使用虛假身份證,判處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檢察機關指控,2014年8月12日,被告人劉立某和劉某(另處)指使李蘭某、劉某某(二人己被判刑)到深圳市龍崗區金朋物流處接運毒品。次日,李蘭某收到被告人劉立某拿給用於支付物流的1000元人民幣費用後,便與劉某某租乘粵 BMOA65 微型貨車到龍崗區金朋物流處接運毒品,當場被西雙版納州公安邊防支隊幹警查獲,從藏匿於茶葉內查出毒品可疑物 65061克。經刑事科學技術鑑定,被查獲的可疑物系毒品甲基苯丙胺。


以茶葉掩蓋運輸毒品----被告人一審被判死刑


事發後,在幕後遙控指揮的被告人劉立某四處躲藏。2014年9月3日,勐海縣公安局對其上網追逃。被告人劉立某得知自己被追逃後,不是主動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理,而是偽造使用湖南某縣某鎮一村小組劉某某的身份證四處藏匿。2019年2月25日,被告人劉立某在江西省修水縣大洋洲安置小區附近被該縣公安局特巡警大隊抓獲,並當場查獲其偽造使用的身份證件一張。

據被告人劉立某供稱,其於2014年8月出資45萬元人民幣,夥同劉某(另處)在勐海縣購買“麻古”(成分甲基苯丙胺),當時大約購買了60多公斤,具體流程由劉某負責。“麻古”到手後,為掩人耳目,逃避打擊,他們通過密謀後,將“麻古”藏匿於茶葉之中,以物流形式從勐海發往深圳。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在運輸過程中還是被偵查機關查獲。


以茶葉掩蓋運輸毒品----被告人一審被判死刑

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8月6日,西雙版納州公安邊防支隊幹警在214國道新公路景洪至勐海33公里處查緝點,對一輛車牌號為雲AB3319的知行物流車輛依法實施檢查時,從發往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的7件茶葉內,查獲毒品可疑物348條,毛重70公斤。為了不打草驚蛇,偵查干警便直接押送裝有藏匿毒品的物流車,赴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對該案進行延伸偵查,後當場抓獲接貨人李蘭某、劉某某。

法院認為,被告人劉立某違反國家毒品管制法規,指使並參與運輸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劑65061克,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運輸毒品罪;在運輸毒品的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劉立某起到指使、安排作用,是主犯,依法予以懲處。一審法院遂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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