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6 在“他们”面前,房东和房客都成了受害者......

在“他们”面前,房东和房客都成了受害者......


出租房屋收不到租金,交了房租无房间可住,原来是黑心中介作祟,致50余人深受其害,涉案金额七十余万!近日,经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强迫交易罪提起公诉,武汉安逸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四名股东苏某、张某、刘某、谢某分别获刑五年六个月至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


经营困难 股东私分房租


2016年9月,在房地产中介行业摸爬滚打多年的张某经同行苏某、刘某提议,成立了安逸客房地产经纪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主营房屋租赁。张某出任法定代表人,占股4成,女友谢某以及苏某、刘某各占股2成。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由张某、谢某负责。


“安逸客”成立后,采取先与房屋产权人签订合同承租其房屋,再将房屋违规“N+1”隔断,以公司为甲方统一对外出租的模式进行经营。

在“他们”面前,房东和房客都成了受害者......

2017年5月前,该公司所收房租勉力支撑着房东房租、员工工资以及改造工程款等开支。随着租房淡季到来,“安逸客”开始亏损,至9月,账面结余仅90余万。见状,四位股东索性分三次将营业款瓜分殆尽,张某共分得36万元,刘某、苏某、谢某各18万元。之后,张某一面花32万元购买奔驰轿车摆起成功人士的排面;一面为逃避打击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自己躲在幕后进行操控。


分完钱,张某告知员工,公司租完房子就解散,从现在开始不设底薪,增加提成,导致业务员们纷纷离职。为了解决恶意断付后出现的纠纷,四人商定由苏某、刘某雇人来公司“撑场子”,同时采用“拖”字诀,把矛盾甩给房东与租客。

在“他们”面前,房东和房客都成了受害者......

所谓“拖”,就是“利用房东拖不起的想法,慢慢磨他们的耐心”。当房主没按时收到租金与公司联系时,业务员首先会借口周转不灵,保证下季度一并支付。如果房主不同意,则会被邀来面谈。“来了带到会议室,苏某和刘某就领几个东北小弟把他们唬走,这些人都由‘安逸客’支付辛苦费”,张某表示,“当初业主把房子租给我们,合同期都不少于两年,现在拖着不给房租,房东也没办法,最后自己认一部分损失主动解除合同。”


冲突升级 矛盾浮出水面


在“他们”面前,房东和房客都成了受害者......

股东涸泽而渔,害得房客“有家难回”。白领小娟5月初通过“安逸客”发布的网络出租广告,以每月830元的价格承租了一间卧房。预交三个月房租、一个月房租押金、一年物业费后,小娟拿到了钥匙,有了一个落脚之地。前六个月相安无事,至10月11日,她再次按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缴纳了11月至2月的房租2490元。然而,10月18日,“安逸客”公司突然更换锁芯,给了小娟新的钥匙,当晚,房东夫妇便找上们来,以逾期未收到下季度房租为由,要求收回房屋。


“房东说去公司问了,公司账上没钱,要我们自己去把租金要回来”,次日,小娟和同租的租户一起来到“安逸客”公司讨说法,接待她们的是张某和几个高壮男子。“他们态度很强硬,说房子使用权归公司,要是房东强行赶人,你们只管报警”。当晚,她们将沟通结果反馈给房东,房东气愤不已,限令她们五日内搬离。

在“他们”面前,房东和房客都成了受害者......

预交了房租却要被“扫地出门”,这样的结果令小娟难以接受。她在网络上搜索,发现落入“安逸客”陷阱的大有人在,9月10日《武汉晚报》也曾以《儿子考上中科大少年班没钱交学费 房屋中介不付房租急哭单亲妈妈》为题,对一位同样受骗的房东进行了报道。之后,小娟加入了受害者自发建立的微信群,打算集众人之力讨回公道。


2017年10月29日下午,武汉中山广场写字楼22楼发生小型冲突。40余名房东及租户来到安逸客房产中介公司维权,与该公司员工发生口角、推搡。公安机关接警后,将双方带回调查,安逸客公司耍无赖截留租金“坑客”的行径彻底暴露。11月3日,张某、谢某、刘某、苏某被刑事拘留。


准确定性 厘清涉案金额


2018年5月8日,该案被移送至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警方认定,张某四人在明知代理出租模式难以盈利的情况下合伙成立公司,后在“安逸客”经营出现亏损之际,瓜分公司90万元营业款,涉嫌合同诈骗罪。

在“他们”面前,房东和房客都成了受害者......

然而,面对检察机关提讯,四位股东齐齐喊冤,把“锅”甩给租房淡季资金链断裂,以“截留租金保证日常运营”为由,试图将合同诈骗粉饰成民事纠纷。


事实果真如此吗?承办检察官首先将审查重点放在核查嫌疑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主观意图如何证明?


案卷中,苏某提到自己曾在北京从事房产中介。办案人员在网上搜索,意外发现了苏某、刘某不光彩的中介从业史:两人名字多次出现在举报北京某黑中介的网帖中,且苏某民事诉讼缠身,曾多次作为被告的诉讼代理人败诉,被北京、南京、武汉多地法院判决给付房东、房客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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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检察官


“拖欠房东租金,待收到许多法院传票后,便更换法人、注销更名,换个城市卷土重来,这是黑心中介的惯用伎俩”,承办检察官意识到,“北京那家中介已被查处,几名负责人因强迫交易罪获刑,如果苏某曾涉及其中,便足以证明‘安逸客’是有预谋在经营中采取恶意拖欠方式,骗取房东及租客的租金”。检察官将案件退查,建议警方搜寻该案相关办案资料。经侦查人员到丰台区司法机关调取证据,终于从嫌疑人供述、法院判决书中找到多处证据,证实苏某曾在该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负责纠纷处理。

在“他们”面前,房东和房客都成了受害者......

与此同时,承办检察官搜集、分析苏某涉及的相关民事判决后有了重大发现:从北京到武汉,苏某那些租金纠纷官司背后的房屋中介公司都是一样的经营模式!“都有免租期,前一、二季度按时付租金,到了6-9月开始‘经营不善’拒付房租,最后被告上法庭”。至此,对于“安逸客”股东们的主观明知,承办检察官心里有了底。


为了准确认定诈骗金额,承办检察官建议警方继续查找报案记录、租房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并在此基础上重新审计。“房子没租出去拖欠房款的,属于合同纠纷;还有一部分公司正当利润,都应从诈骗数额中剔除”。


最终,通过将房东出租合同、房客交租记录、公司账薄一一对应并核查38名被害人,检察官以‘安逸客’收了房租却对房东谎称未收到为标准,确认2017年9月至10月彭某等34位房东被骗取租金共计503090元;以2017年10月31日前已交租却被房东赶出或重复向房东交租为标准,确认4名租客被骗取租金12310元。


补充侦查 坐实强迫交易


调查逐步深入,真相逐渐显现,但张某、苏某仍然拒不认罪:“给不了租金,房东拖不起主动解除合同的,这也不违法啊。”研究完案情及证据,承办检察官表示,除了合同诈骗罪,四人还涉嫌构成强迫交易罪!


审查案件时,检察官在扣押清单中发现多份解除合同。与之对应,几份报案材料中,有房东提到到“安逸客”强制要求降低租金,实则变相威胁房东提前解除合同。但由于签订的合同中没写明公司的违约责任,仅注明房东提前解约要支付5000到10000元的违约金,令房东叫苦不迭。“实在是耗不起,只能认栽付违约金,把房子拿回来”。对此乘人之危的操作,公诉人敏感地嗅到了一丝强迫交易的味道。此时,本案合同诈骗部分账目核查正进行的如火如荼,为了加快进度,公诉人启动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权,主动承担强迫交易罪后续调查工作,将解除合同和被害人陈述一一对应,再根据侦查机关提供的联系方式,逐一打电话通知房东前来复核。一个多月时间,办案人员打出了上百个电话,为三十多名房东制作询问笔录,对照现有证据,最终确认苏某等四人采取威胁手段,强迫胡某某、张某等十二人签订《房屋出租委托合同解除协议》,强迫交易数额196184元。

在“他们”面前,房东和房客都成了受害者......

2018年11月2日,江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苏某为第一被告,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强迫交易罪对四人提起公诉。法庭之上,控辩双方围绕“经营模式”、是否应该将空置期租金计入犯罪金额等问题展开了激烈论辩。


2019年12月21日,法院一审判处苏某、张某、刘某、谢某犯合同诈骗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分别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四年一个月、四年六个月、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至三万不等。


“苏某等人采取恶意拖欠方式,骗取房屋产权人、租客租金,手段卑劣,贻害社会”,忆起办案过程,细数复核时遇到的无故被坑、投告无门的房东与租客,承办检察官感慨良多,“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建立健全公民信用体系,提高房屋中介等行业的准入门槛,针对类似苏某、刘某这样有违法从业前科的人员出台行业限入规定,在其注册成立房屋中介公司或成为股东时予以限制,以杜绝黑心中介‘换皮复活’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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