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天晚上,江陰祝塘交警中隊接到報警,報警人說自己停放在祝塘鎮某棉紡廠宿舍門口的一輛轎車被颳了,接警後,民警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調查。
報警人肖某告訴民警,半小時前他一個人駕車從泰興老家返回江陰祝塘,將車停在路邊後去宿舍與朋友蔡某喝酒,喝著喝著想起煙還在車裡,就起身下樓去車裡拿煙,這才發現車輛右側有刮擦痕跡,於是報了警。
在現場民警對肖某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為114mg/100ml。但是肖某堅稱自己開車來蔡某這裡前並沒有喝酒,是到了蔡某這裡才喝的。
民警通過現場調查發現,事故車右後門被撞壞一個洞,車身右側從前至後都有刮擦痕跡,奇怪的是,這麼嚴重的刮擦,事故現場路面卻毫無散落物。
在蔡某宿舍裡,兩人手忙腳亂地尋找酒杯和酒瓶的動作也讓辦案民警更加懷疑,肖某是不是在來之前就喝了酒。
最後通過事發路段監控民警發現,當晚21時41分左右,肖某駕駛轎車從沿江高速霞客出口下高速,21時55分,肖某駕車至宿舍門口停車,整個過程中並沒有發現肖某的車發生交通事故。
在鐵證面前,肖某終於承認了自己酒後駕駛並偽造事故現場的違法行為。原來肖某是在泰興發生的交通事故,由於自己喝了酒,又是在老家,怕保險麻煩的肖某就酒後駕車到江陰,製造了這一場騙局。目前本案還在警方的進一步調查處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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