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3 上市不足一年,華林證券被限制新增各項業務規模3個月

2020年伊始,就有券商接到了證監會的“罰單”。

1月3日,華林證券(002945)發佈《關於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披露因多項違規行為被證監會採取限制新增各項業務規模3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

限制新增各類業務規模,而非某一項業務,在券商行業內可以說是非常少見,此次行政監管措施的力度不小。

決定書顯示,經證監會查實,華林證券在七方面都存在違規行為。

一是,公司章程以及各項制度中均沒有規定各內控部門的職責分工。

二是,對高級管理人員和下屬各單位進行考核時,未由合規總監出具書面合規性專項考核意見。

三是,對子公司合規管控不足,如從未對子公司進行合規檢查;未向另類子公司選派合規負責人,向私募子公司選派的合規負責人主要在母公司辦公。

四是,未對投行、資產證券化業務等出現重大風險或違規問題涉及的責任人或責任部門進行問責。

五是,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中大量職位由存在關聯關係的人員擔任,甚至部分關鍵職位由一人兼任(代行), 公司內部難以形成有效的監督制衡。

六是,總經理林立除在公司任職外, 還擔任了深圳市立業集團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董事。

七是,監事會主席任職不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五條的規定、公司董事會授權不明確等。

證監會指出,上述情況違反了《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等多項規定,反映出公司內部控制不完善、治理結構不健全。按照《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 第七十條的規定,決定對公司採取限制新增各項業務規模3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

華林證券則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已按照監管要求積極整改。

此時,距離華林證券登陸深圳證券交易所還不足一年。

官網顯示,華林證券總部位於深圳,在北京、上海設有分公司,目前已在全國範圍內開立分支機構超160家。公司旗下另設有子公司華林資本投資有限公司、華林創新投資有限公司和華林投資服務(深圳)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7日,華林證券在深交所上市。2019年7月26日證監會公佈的券商年度分類評級結果顯示,華林證券的評級從2018年的BB級連升兩級至A級。

2019年三季報顯示,華林證券在2019年第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2.21億元,同比下降4.72%;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23億元,同比大幅增長71.25%。

值得一提的是,證監會在決定書中提到的華林證券總經理林立,原本任職董事長兼總經理,但如今已經卸任總經理一職。

華林證券在2019年11月12日發佈《關於調整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公告》,宣佈林立辭去總經理,將繼續擔任董事長,而總經理將由朱文瑾出任。

華林證券的招股說明書顯示,林立出生於1963年5月,為金融學博士,會計師。林立曾先後就職於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0月起擔任華林有限董事長,2016年3月至今任華林證券董事長。

澎湃新聞記者查詢《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監管辦法》後發現,根據規定,證券公司高管人員最多可以在證券公司參股的2家公司兼任董事、監事,但不得在上述公司兼任董事、監事之外的職務,不得在其他營利性機構兼職或者從事其他經營性活動。

不過,林立的兼職頗多,而且在招股說明書中就有公開披露,彼時林立還兼任深圳市立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深圳市創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前海微眾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航天立業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新疆立業天富能源有限公司(辦理註銷中)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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