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傑克·韋爾奇之問:面對困局,企業怎樣留住優秀人才

這幾天,傑克·韋爾奇的逝世成為全球商業界關注的重大新聞。這位美國通用電氣的前董事長兼CEO,以其卓越的思想、才能和成就,受到人們高度評價和尊敬,被稱讚為“美國當代最成功最偉大的企業家”、“全球第一CEO”。同樣曾經是成功商人的美國總統特朗普,也通過社交媒體對他不吝讚辭:“傑克·韋爾奇是一個商業傳奇,再也沒有像‘中子彈’傑克那樣的企業領袖……他永遠不會被忘記。”

傑克·韋爾奇生前很關注中國發展,曾到中國來講課交流,對國內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言。當前,中國企業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如何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衝擊。此時此刻,傑克·韋爾奇已不可能給我們傳授現成的秘笈、寶典,但從他生前的著述中,我們可以得到一些參考和啟發。


傑克·韋爾奇之問:面對困局,企業怎樣留住優秀人才

傑克·韋爾奇


企業困難時要給優秀人才加薪

2015年,傑克·韋爾奇與妻子蘇茜共同出版《商業的本質》(The Real-life MBA)一書,這本書的第二章“愈挫愈強”(Getting Whacked -and Getting Better),專門講企業如何應對危機和困局。就此問題,韋爾奇提了六條建議:

1.直面創傷;

2.留住優秀人才;

3.在數據指導下分析成本、績效與增長的影響因素;

4.重塑你的戰略流程;

5.實事求是檢查你公司的社會架構;

6.不做無謂的擔憂。

韋爾奇的這六條建議中,最難做到的可能是第二條。

你也許會說,留住優秀人才,這是誰都能想到的,也是應該做到的,有什麼難?

沒錯,想到這一點並不難,難的是按韋爾奇建議的辦法去做:在困難時期,你必須逆本能而動,甚至採取一些大膽的舉措,給最優秀的人才增加當前薪資,長期而言要基於績效給予股權,這些措施寧可覆蓋了太多的人而有過濫之弊,也不要人數太小。(In hard times, you must do something counterintuitive and even courageous, which is give your best people more in current pay and long-term, performance-based equity, going so far as to err on the side of too many participants rather than too few.)

怎麼樣?如果你不是一個坐而論道的管理學專家,而是實實在在地經營著一個企業,看到上面這些建議,相信你會猶豫不決,甚至嗤之以鼻。

當企業突然陷入困境,領導者的本能反應,往往是決定裁員、降薪。例如,要求每一位部門經理裁掉10%的員工,或者將全體員工的薪酬降低10%。領導者以這種方式表明,他們是多麼地反應敏捷,關注財務狀況,維護企業和股東利益。這樣做似乎符合天經地義,企業不再贏利了,自身生存都難保,憑什麼還要養那麼多人,發那麼多工資?

但是韋爾奇認為,這些做法表明公司領導層能力低下,膽怯懦弱,讓公司士氣低落。他分析說,解僱員工要給補償費用,面對這種選擇,接招的往往是那些平時薪酬最高、資歷最佳的員工,他們樂於拿到一筆錢後離職,因為他們在別處依然能夠獲得很好的待遇和機會。這樣刺激(或者說是激勵)最優秀的人才出走,會引發大規模的人才流失。如果不能留住優秀人才,企業也永遠不可能擺脫困境。

韋爾奇的分析,確實很有道理。但真要這麼做,需要有足夠的勇氣,面臨極大的風險。企業的股東和董事會很難接受這種做法,他們會認為經理人的立場有問題,懷疑他的忠誠度,是不是在拿公司的錢布施員工,收買人心,為自己賺取名聲。如果老闆有了這樣的看法,公司經營者的地位可就岌岌可危了,很可能會首當其衝,成為第一個被要求滾蛋的人。

這個時候,是最能考驗職業經理人的魄力、膽識、溝通能力的時候。

韋爾奇說,這時候也是展示領導者“慷慨基因”的最佳時機。韋爾奇認為,領導力的重要表現之一,是愉快地向下屬展示“慷慨基因”,樂於看到員工的業績和進步,並給予表彰肯定,如當眾表揚、授予更多事權、漲薪、晉升職務等,其中最有效的,當屬漲薪。韋爾奇指出,最佳員工會為其他員工樹立一個行為標杆。如果最優秀的人才在公司危難之際選擇留下來,其他員工就會想:“他們都沒有走,說明情況也許沒那麼糟糕,肯定會好起來的。”這樣,整個隊伍的人心和士氣就不會渙散。


傑克·韋爾奇之問:面對困局,企業怎樣留住優秀人才

《商業的本質》(the Real-life MBA)一書封面


疫情衝擊之下如何留住優秀人才

回到現實問題:面對新冠肺炎疫情的致命衝擊,很多中小企業的現金撐不了幾個月,這種局面之下,企業怎樣求生?又怎樣留住優秀人才?

裁員是行不通的,因為政府有明確規定,疫情防控期間,企業不得單方面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降薪是允許的。今年1月24日國家人社部辦公廳通知(人社廳發明電[2020]5號)規定: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企業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的標準,大部分省份規定為“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也有個別省份是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

很多企業會依據上面這些規定,迅速採取降薪措施,直接把支付工資改為發生活費,而且是貼著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線。這麼做無可非議,員工也能理解。只不過它帶來了幾個值得思考的問題:企業的抗風險能力是否太差了?難道企業不能通過其他方式開展業務、降低損失?除了降薪,就沒有別的減少費用支出的辦法嗎?

不要在本能的驅使下首先想到降薪。它是下策,直接暴露了公司的弱不禁風,經營者的懦弱無能。

當然,對於很多數企業而言,像劇場、影院、線下培訓機構,疫情期間完全無法營業,降薪屬於不得已而為之。這種情況下,應該在企業承受範圍內,儘可能少減薪。如果不確定什麼時候可以恢復到正常經營狀況,減薪的幅度要逐漸從小到大,最好不要搞一步到位,停業的第一個月,就直接按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執行。

為了留住優秀人才,領導者不要“一刀切”的降薪,宣佈所有人一律按某個比例減薪。公司要有績效考核體系,能夠區分哪些人是優秀人才、中堅力量,對於核心人員、業務骨幹、高素質人才,要想方設法讓他們有事可做,發揮作用,維持他們的待遇少降或者不降。

具體辦法可以有很多。例如,組織他們開視頻會議,討論疫情期間企業還有哪些事需要做、可以做;要求他們對公司的發展戰略、業務拓展、制度流程、組織人事等進行調研思考,提出可行性方案。安排他們參與值班或承擔一些臨時性工作;利用自身的學識經驗技能對員工開展在線培訓;攻克解決業務或技術難題,為恢復經營做好準備。總之,要讓他們感覺到在企業有地位,對企業有價值,企業誠心誠意想留用他們。

“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優秀人才是企業生存和成功的最大希望所在。只要核心和骨幹員工不流失,整個隊伍士氣不渙散,疫情的寒冬過去之後,企業很快就能迎來新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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