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 旺能環境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簽署《鹿邑縣餐廚廢棄物處理特許經營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特許協議簽署情況概述

旺能環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12月9日收到全資項目公司浙江旺能生態科技有限公司與鹿邑縣城市管理局簽署的《鹿邑縣餐廚廢棄物處理特許經營協議》,明確由浙江旺能生態科技有限公司成立項目公司後,在合同期限內完成鹿邑縣餐廚廢棄物處理特許經營項目的融資、設計、建設、運行、維護和移交。

二、協議雙方基本情況介紹

1. 甲方:鹿邑縣城市管理局

負責人:孫永健

住所:周口市鹿邑縣紫氣大道

主營業務:政府機構,無主營業務。

2. 乙方:浙江旺能生態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匡彬

註冊資本:10,000萬元人民幣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西湖文化廣場19號2501室-11

主營業務:實業投資;生活垃圾、固體廢棄物處置及回收利用相關配套設施的設計、開發、運營管理及技術諮詢服務;服務:生態環境工程、環保設備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諮詢、成果轉讓,市政工程,環保工程,商務信息諮詢,企業管理諮詢;批發、零售:環保設備;貨物及技術進出口(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除外,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取得許可後方可以從事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3. 履約能力分析:甲方為政府機構,具備較強的履約能力。

4. 公司與甲方不存在關聯交易。

三、協議的主要內容

1.項目規模:設計規模為60噸/日(含地溝油)。

2.項目特許期:自取得施工許可證之日起30年(含建設期1年)。

3.處理費:餐廚廢棄物處理補貼費255元/噸,垃圾轉運補貼費62.57元/噸。

4.項目運作方式:採用PPP模式,具體運作方式為建設-運營-移交。

四、協議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公告所述項目協議的簽署,符合公司業務戰略規劃,有利於增加公司在河南省的餐廚垃圾處理規模,增強公司在固廢處理業務領域的綜合實力,提高公司未來營業收入。該項目協議的簽署對公司2019年度經營業績不會產生重大影響,但項目的實施將對公司未來業務發展及經營業績提升產生積極影響。

五、風險提示

項目前期籌建和建設期間,受制於多方面的不確定性因素,存在項目審批遲緩建設期延誤,不能按計劃進度實施項目的風險;項目運營期間存在垃圾供應量不足,資源化產品不能有效銷售,餐廚垃圾服務費不能及時收取以及國家產業、稅收政策變化的風險。

六、備查文件

1.《鹿邑縣餐廚廢棄物處理特許經營協議》。

特此公告。

旺能環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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