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東旭光電:繼續停牌


東旭光電:繼續停牌


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目前正在籌劃向控股股東 東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旭集團”)發行股份購買其專利資產的資產重 組事項。經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股票簡稱:東旭光電、東旭 B,股票代碼:000413、200413)自 2019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二)上午開市起停 牌(詳見公司披露的《關於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資產重組停牌公告》)。

公司主營業務之一的光電顯示材料包括液晶玻璃基板、高鋁蓋板玻璃、曲面 蓋板玻璃、車載蓋板玻璃等材料。公司擬向東旭集團非公開發行股份購買的專利, 是公司正在使用的與公司光電顯示材料業務相關的專利(以下簡稱“交易標的”)。 停牌期間,公司與東旭集團詳盡梳理了公司目前正在使用的東旭集團所屬專利, 截止目前,已經梳理出東旭集團獨家所屬專利 223 項,東旭集團與其全資子公司 東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共同所屬專利 526 項,上述專利均為公司正在使用的光電 顯示材料相關專利,大部分已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專利局授權,部分正在申請中。 後續公司將以補充協議的形式完善交易標的。

本次資產重組交易標的涉及專利較多,截止目前對交易標的資產審計、評估 等工作尚未完成,重組事項獨立財務顧問的聘請工作亦在推進中。因該事項尚存 在不確定性,為了避免公司股價異常波動,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根據《深圳 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2 號— —停復牌業務》相關規定,經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股票簡稱: 東旭光電、東旭 B,股票代碼:000413、200413)自 2019 年 12 月 3 日(星期二) 上午開市起繼續停牌,預計停牌時間不超過 5 個交易日。待公司股票停牌期限屆 滿,公司將及時披露資產重組預案或發佈終止資產重組的公告。

股票停牌期間,公司將根據事項進展情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 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 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香港商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相關公 告並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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