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的女人應該和前夫斷乾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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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選擇結婚一定是經過很多種考慮的,為了家庭小孩和父母,儘管在婚姻中有很多不如意的地方,他們也會選擇保持這段婚姻。女人選擇離婚一定是攢夠了很多失望,也給人帶來了很大的傷害。



小編覺得離婚後的女人應該和前夫斷乾淨。但是就像分手了也可以做朋友,也不一定要老死不相往來。這時候也要分很多種情況。

因為不愛選擇離婚的

首先,如果兩個人離婚是因為覺得不愛了,和平分手,那麼大部分是可以做朋友的。兩個人離婚後有小孩的也需要為了孩子健康成長保留聯繫,給予孩子父愛和母愛。這時候女人往往會選擇和前夫保持聯繫。



因為一方過錯選擇離婚的

第二種情況,兩個人離婚是因為男方出軌或者家暴等問題,這種往往會給被傷害的女人留下很大的心理陰影。被傷害的女人是很難選擇原諒男方的,往往會選擇老死不相往來。如果雙方有孩子,那可能會因為贍養費的問題有所聯繫。


所以離婚後是否與前夫聯繫會由很多因素決定。有些為了孩子,為了心裡不捨的感情選擇聯繫。有些為了逃避曾經的傷害選擇老死不相往來。



但一段感情的結束也意味著新的開始,如果女人離婚後再婚,那麼無論什麼原因也儘量不要和前夫聯繫,更不要有情感的糾葛。如果前夫也有了新的家庭,也不該去打擾他,應該保持兩者之間的距離。


綠蘿情感


同事離婚了,不久,便找了一個沒帶小孩的離異女人結婚,女的經常帶他一起去看望放在前夫家裡的孩子,前夫一直單著,對於他倆結為夫妻心有不滿,但又無可奈何。一天後半夜,女的接到前夫電話,說是孩子發燒送到了醫院,女的二話不說便穿衣打車出了門,一直到次日下午女的才回來,這裡需要註明的是,女的出了門後一直處於關機狀態,類似的事情後來經常發生,再後來,同事難以承受這種經常夜不歸宿的媳婦,二人和平分手。

女的經常後半夜,以孩子有病為由回到前夫家裡,至於二人都做點啥,不得而知,其實他們所做的都是以前經常做的的事,熟門熟路,只是從新熟悉一次而已,沒啥大驚小怪的,不好的一點就是讓女的現任男友受不了,其實,是在難以讓一個女的和她的前夫弄得乾乾淨淨,因為他們之間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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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得看實際情況吧!

例子一,室友離婚,沒有孩子,所以離婚後斷得乾乾淨淨。她老公也是我們同學,但是同學聚會,室友一次也沒有參加。她和我們說就是傷心了,此生都不想再見。

例子二,遠方親戚家的一個姐姐和姐夫離婚,她倆也沒有孩子,算是和平分手吧。不過後來姐姐的媽媽去世的時候,那個姐夫還是以姑爺的身份出席的。兩個人看不出有啥深仇大恨,關係看著還挺好的。

例子三,男性是我家親戚。他和前妻有個兒子。兩個人都已經各自成家,都是為了孩子的事情聯繫。男人的現任妻子有時候會很生氣,但是為了孩子,他必須和前妻溝通!

個人建議,如果有孩子,那就為了孩子,有事溝通,沒事別聯繫。

如果沒有孩子,那就各自珍重,相忘於江湖吧。緣分盡了,那就徹底說聲再見。

雖說有些人還可以繼續做朋友,那也是在彼此雙方還沒有再婚的情況下。現任能有哪個不介意你和前妻前夫聯繫的?

當斷不斷, 反受其亂。感情的事情最好別藕斷絲連。

純屬個人意見……😄不代表所有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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鈴鐺情感營


在我們農村,離婚後,很少有給撫養費的,說實話,老死不相往來的比較多。都分開了,就各過各的。當然如果孩子歸男方了,不斷關係的還是有的,逢年過節的,接孩子去她那住幾天 媽媽給孩子買點衣服學習用品什麼的,還是有的。但是隨著後來雙方都牽扯再婚,慢慢的就都不聯繫。因為繼續來往密切,雖然說是為了孩子,但對新家庭來說還是會產生問題的。

如果說跟前任斷的乾淨就是對孩子的殘忍,那離婚時為什麼不想想自己這樣做是不是對孩子殘忍?

我姐夫的表姐,離婚後孩子歸自己了。現在再婚了,前夫偶爾的還會想帶孩子出去玩玩,表姐也就起了個傳話功能,去不去看孩子自己。除了孩子外跟前夫就沒有別的牽扯了。不管是學習還是生活,都不會再有任何聯繫跟溝通。

老公的同事,離婚後暫時還沒再婚,但是已經有了打算結婚的對象,他跟別人說,最開始的時候他跟前妻雖然離婚了,但是偶爾還會約出來重溫一下舊情....這可無關孩子吧?

人都是自私的,要說不為自己考慮,當初為什麼不將就?所以,能不聯繫還是不要再聯繫了。特別是對方已經開始了新的生活。


懶懶推文


我覺得這個要看女人自己的內心了,如果是已經被傷的體無完膚了,又何必再回那個傷心地,讓自己難受。如果是兩個人有孩子就是另當別論了,畢竟孩子是無辜的。不論孩子跟誰,對方來看孩子都應該告知彼此,就註定兩個人避免不了要有聯繫。但是這個聯繫要有度,自己要把握好,既然婚姻已經破裂了,就說明兩個人有不合適的地方,不要再拿孩子作為幻想,除了孩子不要給對方任何回應。

我有一個朋友,她當時離婚的時候是被逼無奈的離婚,當時她前夫因為工作的調動升職了,他們夫妻只能兩地分居,我朋友在家裡帶孩子。但是她也是大學畢業,我曾勸她出去工作,不要在家裡放全職媽媽,她不以為然。後來一次偶然的機會,她跟我說她出去工作了,她覺得現在生活很充實,我有點詫異,但是真心為她高興。我本以為她會一直就這樣幸福下去。後來我們回老家,準備叫他們一家三口出來聚一下,她沉默了好久,很平靜的說她離婚了,我以為她在看玩笑,她很認真的說已經半年了。我心裡有種莫名的心疼,這個傻姑娘,為了她前夫放棄了大城市的生活,心甘情願跟他回老家,一個大學畢業生心甘情願的帶孩子做飯,放棄自己的夢想,現在卻被傷害。

她說她兒子10個月的時候,她婆婆就把孩子抱走了,讓她安心上班,她還對人家感激涕零,殊不知這是人家給她的一個圈套。後來她前夫就時不時的跟她吵架,沒事就找茬,讓她一頭霧水,後來她前夫竟然家暴我同學,她前婆婆也在邊上煽風點火,說自己倒了八輩子黴娶了這麼個不知好歹的兒媳婦,自己不掙錢,全靠她兒子掙錢養家,還不好好伺候老公孩子。我同學很無語,當初不讓出去工作的是他們,把孩子帶走的也是他們,自己出去工作現在卻又說她沒有掙過錢。她不明白為什麼現在自己的生活一地雞毛。她試圖跟前夫談談,但是換來的是更嚴重的家暴,他們更是放出狠話,不離婚就打死她。她明白了,所以她沒有糾纏同意了離婚,她前夫說讓她淨身出戶,她知道對她前夫一家人糾纏也沒有用,就同意淨身出戶。離婚後她去看孩子,她前夫家人也不讓她看,更是對她又打又罵,她出門的時候,聽到她前婆婆跟孩子說他媽不是個好東西,已經死了,她的心涼了,這一家人真的把她傷的千瘡百孔,她發誓再也不會跟他們一家有任何瓜葛。

後來她成為了一名人民教師,但是她前夫卻來糾纏她。原來她前夫因為個人原因被解僱了,沒有了收入,他想起跟我朋友復婚了。他媽媽跟家人甚至找到了我朋友的學校,在她們學校大吵大鬧。各種顛倒黑白,敗壞我朋友名聲。我朋友沒有辦法,只能報警。我朋友真的是心灰意冷,她前夫這一家人更是不可理喻,什麼缺德事都做的出來。

現在她直接把她前夫的家人都拉黑了,她去看孩子也只是在孩子學校外面默默地看看孩子。一個人不要把別人對你的好當你傷害她的資本,也不要把她當做一個玩具,需要的時候就拿過來,不需要的時候就扔的遠遠的。既然婚姻已經失敗了,就不要再試圖挽救它,也不要再去留戀曾經的美好,要學會優雅的離開,你不想痛苦一輩子就要先痛苦一陣子。也不要自暴自棄,我們也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讓自己更優秀。人生的路上還很長,離婚之後也可以過的很精彩。







蘇州懶懶日記


我的觀點:必須斷的一乾二淨,只有一種情況就是有孩子,商量好孩子歸屬,同時怎麼見孩子即可,其他方面斷乾淨。


我是這樣的觀點:

1.既然能離婚為何不斷乾淨

一對夫妻由相愛到結婚,再到離婚這中間經歷了太多的事,但總的來說離婚的原因大概這幾方面:出軌、感情不和、家暴、兩人友好協商離婚、金錢物質糾紛等原因,無論哪一種只要兩人都接受了離婚,那麼就意味著你們兩人解除了婚約,沒有了關係,感情也需要停止。

不停止,捨不得,忘不掉那麼為什麼要離婚,如果是被拋棄那另當別論,肯定斷不乾淨,但是隻要是兩人都同意離婚,就只有一種選擇,斷乾淨!

2.離婚了你還要不要再婚

如果說你離婚了,這輩子再不嫁了,不找別的男人,那隻要你願意,只要你前夫願意,隨你們之間的心情和感覺走。

只要你想再嫁人,那就必須跟前夫斷的一乾二淨,如果你們打斷骨頭連著筋,試想一下下一個男人如何去愛你,為什麼要愛你,為什麼要選擇這麼複雜的你呢,本身是二婚女人,還跟前夫不清不楚,對於第二個男人而言不公平,而且不利於你重新開始。

3.如果不斷乾淨會怎樣

如果和前夫不斷乾淨,要麼你無法重新開始,要麼他無法重新開始,試想被前夫糾纏,你如何談新感情,而且假如離婚時財產、房子、孩子、等等該斷清楚的沒有斷清楚,法律上你們已經離婚了,如果出現糾紛又是很麻煩的事情,該斷不斷反遭其亂!

4.和前夫保持聯絡又重新開始的女人就不是好女人

離婚了,又重新和另外一個男人結婚了,又揹著新老公和前夫偷偷摸摸,這就是吃著碗裡瞧著鍋裡,心術不正,渣女人一個!

5.只有一種情況就是孩子的撫養和見面

夫妻離婚,傷害最大的是孩子,無論孩子跟了誰,他這一生親生父母都是你們兩人,他不可能因為你們離婚而不去見親生父母,而且對孩子也不利,所以這種情況下就要協議好在孩子未成年期間如何撫養,撫養費,什麼時候見面,在那見,如何見的問題,其他的都應該斷的清清楚楚。


綜合我的意見:離婚了的女人必須和前夫斷的一乾二淨,只要是兩人都接受離婚,如果藕斷絲連害人害己,而且對於未來的你重新找老公沒有任何好處,也不會有男人喜歡這麼複雜的你,既然離婚,本該斷乾淨,有什麼留戀的呢。

如果是捨不得,什麼要離呢,如果是被拋棄那就註定了你的命運悲慘,該斷不該斷那就是你自己的選擇了,當然牽扯孩子的問題時需要協商處理,儘可能的減少對孩子的傷害,其他方面就應該斷的一乾二淨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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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圖片來源網絡若侵必刪

文子情感




離婚後還藕斷絲連,當斷不斷。這是一種什麼心理?

是後悔?是不甘心?還是一時習慣不了重做單身狗?或是還迷戀那個男人和那個曾經帶給你溫暖的家?

也許上述各種原因或多或少的都存在著。然而,大家都不是小孩子了,必須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結果。

離婚後的彼此,已經沒有夫妻之實了,財產和關係都切割好了,一毛錢關係都沒有了,何必糾纏在一起呢?

現在確實存在很多這樣的情況,夫妻之間為點雞毛蒜皮的事情就鬧離婚,離婚後又後悔。

有些女人後悔了,但她前夫並沒有後悔。然後鬧出很多笑話來,有淪為前夫情婦的,有和前夫現任鬧騰的。

當然,如果你的前夫暫時還沒有找到下家,你還是有機會的,只是,給不給你這個機會,就不是你能決定的了的,選擇權在你前夫,不在你。

如果你的前夫能接受你,就趕緊複合吧,否則,長此以往,既挽不回曾經,也作賤了自己。


騎豬看耍猴


離婚後的女人,是否和前夫所有關係斷乾淨,這要以各種不同情況分別論處。

特別是雙方婚內有孩子的前夫,為了孩子的撫養和成長,有好多事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為了孩子的有利成長,在此特殊情況下,就必須要和前夫取得一定的聯繫。

如果互相不存在此類問題,為有利於現在各自再婚家庭,夫妻和諧相處,和家庭的安定團結,就沒有必要再次有所聯繫了。





靠山4




彼岸花57816811


我覺得既然己離婚就應該斷乾淨,沒必要再聯繫。如果捨不得離開對方,當初為什麼要離,如果離了就證明感情破裂沒法繼續過下去。

離婚就是為了摒棄舊的生活,重新開始新生活。當有了新的伴侶後也是對伴侶的一種尊重。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你願意找一個天天念著前任的嗎?放手就是最好的保護和尊重。

但如果雙方有了共同的孩子,為孩子做到絕對不聯繫也是不行的。不管兩個人是因為什麼原因離婚都不應該傷害到孩子。你們有追求幸福的權利,孩子也不能沒有幸福。你們更應該給予他比以前更多的關愛,不要讓他覺得沒有家。為了孩子,必要的聯繫還是應該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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