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中共中央、國務院: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

e公司訊,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的意見》。其中提到,維護進城農戶土地承包權益,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對承包農戶進城落戶的,引導支持其按照自願有償原則依法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轉讓土地承包權或將承包地退還集體經濟組織,也可鼓勵其多種形式流轉承包地經營權。對長期棄耕拋荒承包地的,發包方可以依法採取措施防止和糾正棄耕拋荒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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