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土地犯法!花3分鐘閱讀此文章,清楚的了解怎樣「買賣」土地

買賣土地犯法!農民朋友注意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條規定:國家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長期穩定。農村土地承包後,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什麼是承包地呢?我們平時所耕種的土地,果樹山林所佔用的土地等等都屬於承包地,不得買賣!這是為什麼呢?因為我們農民朋友沒有土地的所有權,只有土地的承包經營權,關於土地所有權的問題小編在前面做過一期文章不瞭解的朋友可以看一下。那麼,土地怎麼“買賣”才合法呢?下面小編來帶大家看一下:

買賣土地犯法!花3分鐘閱讀此文章,清楚的瞭解怎樣“買賣”土地

買賣土地犯法!要這樣“買賣”才可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土地雖然不可以買賣,但是可以流轉,我們可以在承包期內把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流轉出去,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買賣地”、租地只能是在承包期的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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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土地犯法!要這樣“買賣”才可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也就是說,無論是“買賣”地,還是租地,只能在承包期內,並且要簽訂書面合同,報發包方(村集體)備案。那麼,這個合同要怎麼籤?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轉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轉土地的用途;

(五)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六)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七)違約責任。

通俗一點講就是需要寫清楚土地是誰“租賣”(流轉)給誰的,流轉的哪塊地,流轉的具體起止時間(必須在承包期內),土地流轉以後要幹什麼用,流轉的具體金額以及流轉以後雙方都有什麼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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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土地犯法!要這樣“買賣”才可以!

總結一下就是土地可以“買賣”,即為土地流轉,土地流轉要簽訂書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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