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簽署股份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變更進展的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簽署股份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變更進展的公告

證券代碼:600100 證券簡稱:同方股份 公告編號:臨2019-059

債券代碼:155782 債券簡稱:19同方01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特別提示:

1、清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清華控股”)與中國核工業集團資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核資本”)簽署了《之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對原《股份轉讓協議》相關條款進行了調整。

2、本次協議轉讓股份事項尚需履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批等多項審批程序後方可生效。本次協議轉讓股份事項需上海證券交易所進行合規性確認後,方能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股份協議轉讓過戶手續。上述前置審批事項是否獲得批准存在不確定性,本次股份轉讓是否能夠最終完成尚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股份轉讓事項概述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或“同方股份”)控股股東清華控股於2019年4月3日與中核資本(原名稱為“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資本控股有限公司”)簽署了《清華控股有限公司與中國核工業集團資本控股有限公司關於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讓協議》(簡稱“《股份轉讓協議》”),清華控股擬向中核資本轉讓其持有的622,418,780股公司股票(佔公司總股本的21%)。若本次轉讓實施完成,則清華控股直接持有公司140,892,217股(佔公司總股本的4.75%),其通過其下屬控股子公司紫光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9,637,883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35%),合計持有公司7.10%的股份,中核資本持有公司622,418,780股股票(佔公司總股本的21%),中核資本成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由教育部變更為國務院國資委。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4月4日披露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協議轉讓股份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變更的提示性公告》(臨2019-009號)。

公司於2019年8月28日收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出具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不予禁止決定書》(反壟斷審查決定[2019]307號)。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8月30日披露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收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公告》(臨2019-045號)。

二、股份轉讓事項進展情況

2019年11月22日,公司接到股東清華控股發來的通知,清華控股與中核資本自簽署《股份轉讓協議》以來,根據協議約定雙方積極推動了相關工作,經友好協商,清華控股與中核資本簽署了《補充協議》,雙方同意,將本次股份轉讓的價格調整為每股10.28元,即清華控股轉讓其持有的公司622,418,780股股票(佔公司總股本的21%)的轉讓價款合計為人民幣6,398,465,058.40元。

三、補充協議的主要內容

甲方(轉讓方):清華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受讓方):中國核工業集團資本控股有限公司

1、定價、價款支付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乙方收購甲方持有同方股份622,418,780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21%)的每股成交價格調整為人民幣10.28元,股份轉讓價款合計人民幣6,398,465,058.40元。

本補充協議簽署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乙方向雙方開立的共管賬戶支付股份轉讓價款30%的保證金。

除上述內容外,《股份轉讓協議》中第3條“定價、價款支付及交割”的其他內容保持不變。

2、生效與終止

本補充協議系《股份轉讓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隨著《股份轉讓協議》的生效而生效,《股份轉讓協議》如效力終止,本補充協議效力也一併終止。

四、其他說明事項及風險提示

1、本次協議轉讓股份事項尚需履行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審批程序後方可生效。

2、本次協議轉讓股份事項需上海證券交易所進行合規性確認後,方能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股份協議轉讓過戶手續。

3、上述前置審批事項是否獲得批准存在不確定性,本次股份轉讓是否能夠最終完成尚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4、本次權益變動將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本次權益變動不觸及要約收購。

5、公司將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持續關注該事項的進展情況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有關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後續公告,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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