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3 以案說法丨駕車逆行強行衝卡致民警受傷 男子涉嫌妨害公務罪被逮捕

以案說法丨駕車逆行強行衝卡致民警受傷 男子涉嫌妨害公務罪被逮捕

通訊員張劍 葛韓軍 武穴男子石某駕車逆行,在遇到交警檢查時,石某不但不停車接受檢查竟還惡意衝卡,撞倒執勤民警致民警受傷。昨日,石某因涉嫌妨害執行公務罪被執行逮捕,嚴厲打擊了侵害民警權益的囂張氣焰。

以案說法丨駕車逆行強行衝卡致民警受傷 男子涉嫌妨害公務罪被逮捕

8月13日上午8時許,武穴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四中隊民警朱雲利帶隊前往田鎮黃家山設卡執勤,當行駛至田鎮某公司門口時,發現一輛白色小車逆向行駛,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朱雲利等人下車將車該攔停,就在民警示意司機下車接受檢查時,該車司機卻突然加大油門強行衝卡,並將民警朱雲利帶倒在地,導致民警手、腳多處擦傷(經法醫鑑定為輕微傷)。

以案說法丨駕車逆行強行衝卡致民警受傷 男子涉嫌妨害公務罪被逮捕

案發後,武穴市公安局多警聯動,田鎮派出所、刑偵大隊、督察大隊等警種全方位支援交警開展案件偵查。經多措並舉,中午13時許,交警路檢中隊民警在城區將嫌疑人石某(生於1972年,武穴人)抓獲。

經審訊,石某對自己駕車衝卡致民警受傷和涉嫌妨礙公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當日,嫌疑人石某以涉嫌妨害公務被刑事拘留。

8月29日,石某因涉嫌以暴力手段妨礙交警執行公務,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涉嫌妨害公務罪,被武穴市人民檢察院批准執行逮捕。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受法律保護,任何公民、組織都有義務配合與協助。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可以給予治安管理處罰,以暴力、威脅方法實施阻礙行為,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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