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2 股市:談談我對京東和劉強東的看法

首先利益披露下,我是17年底建倉京東,目前浮虧20%左右。

當初希望分散下風險,同時長期看空人民幣,所以開了美股賬戶。在美國諸多科技型企業中,選擇了京東,當時有以下幾個考慮。

第一,京東的資產價格被低估了。京東採用重資產模式,雖然部分非核心城市是租賃,但是仍有一批核心城市是自建倉儲物流。京東做大了以後,以這個名義囤積了一批地產,這一部分當時感覺是低估的。當然後來發現京東物流和京東金融從京東分拆出去了,但是問題也不是太大,京東學了阿里對支付寶的模式,“享有X%的收益權”,並且這個收益權未來可能再轉換為股份。

第二,長期來看稅收政策對於阿里不友好。電商領域阿里全面領先京東,優勢在於阿里是輕資產模式,主要做導流,等於阿里把舒服的錢都掙了,苦活累活都交給廣大小店主幹。相較阿里以萬為單位的小店主,京東要交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而淘寶的小店主們幾乎在稅收領域是0成本。當然,目前電子商務法已經通過了,如果有興趣的可以去看一下條文。今天內部研討的時候幾個大的互聯網電商平臺的法務總監對於電子商務法的執行尺度很是擔心,這個具體的影響還要再觀察一下。

第三,以逃避快遞行業從業人員的社保、個稅為基礎的低成本競爭優勢不可為繼。京東和順豐的物流成本相較三通一達等快遞公司無疑是高的,這也導致了淘寶、拼多多等商品的價格相較京東而言有優勢。但是,三通一達不給自己聘用的快遞員交社保和個稅是公開的秘密,我也不知道這其中還有上市公司,問題是怎麼解決的。這個利用違法獲取成本競爭優勢始終是個隱患。今年還有一個大變化,就是社保的徵繳權從以前的社保局轉移到稅務局了,很多以前按照實際收入繳納個稅,但是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繳納社保的把戲玩不下去了,目前暫不清楚這個對電商倚重的快遞行業有啥影響,畢竟人家以前連個稅可能都不交。

第四,相較阿里,當時京東個人感覺從估值來看還是低估的,與國內第二大電商,並且背後站著騰訊的身份不符。

目前持有京東虧損嚴重,我又反思了當時的考慮,有的優勢仍然沒有變化,但是有幾個劣勢是當初沒有考慮的:

第一,劉強東這個人,有一股草莽的精神,但是也有幾個顯弱點。一個是缺乏合夥人。我們常常聽到馬雲有十八羅漢,有井賢棟、蔡崇信等等核心元老,但是我們很難順口說出京東除了劉強東,有什麼明星經理人。可能在京東集團,劉強東就是一言九鼎,其他人都是政策的執行者,所以光環都集中在劉強東名下了;一個是法律、合規及公關能力欠缺。一個老闆極其強勢的企業,法律、合規及公關是不好乾的。曾經看過一個報道,在一個劉強東參加的會議上,某高管就一個問題提了反對意見。劉強東訓斥他說花高薪請他不是讓他說“這個不行”,而是要他說“這個怎麼辦”。從斐訊、聯璧以及茅臺等事件中可以看出,京東在這個方面的業務審查及事後回應都是有點問題的,尤其是PR,沒有最高領導的意志傳達,下面的人員可能都無所適從,不敢回應;最後一個是劉強東的大嘴巴,在很多沒有必要的領域,不恰當的發言或回應,缺乏在這方面的sense。當然這次的被捕事件只是這種沒有sense的延伸,稍後我會再說。

第二,阿里緩過神來,開始在京東的強勢領域發力競爭。馬雲曾經說過,不要學京東,誰學京東誰死。言下之意電商這個領域走重資產是要完蛋的。可是你現在看,阿里也開始搞天貓、搞菜鳥聯盟、甚至搞盒馬生鮮。這些都不是傳統阿里輕資產運營的方式,但是阿里的確開始在原來的短板線下體驗及物流時限上開始與京東進行燒錢競爭了。阿里是盈利的,所以它也不怕燒錢。而京東目前仍是虧損,或者微利。在中國做電子商務,最後就是比誰比誰命長,誰能把誰熬死。

第三,消費降級。當時完全不知道有拼多多的存在,但是不可否認國內經濟在放緩,雖然像大城市的白領在某些品類非常喜歡用京東,但不代表占人口比例更高的人相較商品價格會更看重購物體驗。

第四,最後說說劉強東這次美國被捕。聽到這個消息是蒙的,第一反應週二開盤要歇菜了。後來看了下各方的資料,覺得事情還有轉機。第一是劉強東人已經出來了。對於性犯罪在明尼蘇達州也算是重罪,0保釋金釋放等著開保釋庭,應該是警方判斷指控不嚴重。有美國律師也說了,性侵在明尼蘇達一共5級。第1級是什麼標準?

“Sexual penetration (vaginal, oral, or anal sex or any intrusion of the victim’s genital or anal openings by any part of the defendant or an object) of anyone or sexual contact with a person under 13 (intentional touching of victim’s bare genitals or anus by defendant or another’s genitals or anus with sexual or aggressive intent) in the following circumstances:

The victim is under 13 years old and the defendant is more than 3 years older than the victim

The victim is 13 to 16 years old and the defendant is 4 years older and in a position of authority over the victim (such as a parent, foster parent, psychotherapist, etc.)

The circumstances placed the victim in reasonable fear of imminent physical harm to himself or herself or another

The defendant was armed with a dangerous weapon or threatened the victim with the weapon

The defendant causes injury to the victim and either uses force or coercion for sexual penetration or knows the victim is mentally or physically impaired

The defendant is helped by another person to make the victim submit or the accomplice is armed with a weapon

The defendant has a significant relationship (defendant is victim’s parent, stepparent, guardian, relative by blood, marriage, or adoption, or an adult who lives in the same house and isn’t the victim’s spouse) with the victim and the victim is under 16 at time of sexual penetration

再來看看第5級:

Engaging in nonconsensual sexual contact (not including touching a clothed butt, but including attempts to remove clothing covering victim’s intimate parts if done with sexual or aggressive intent) or knowingly masturbating or exposing one’s genitals in the presence of a child under 16.

全部的定義在下面這個網站:https://statelaws.findlaw.com/minnesota-law/minnesota-rape-and-sexual-assault-laws.html

有能力的讀讀英文原文,沒能力的大概知道下我們國內的強姦大致對應明尼蘇達的1~3級性侵,而4級5級相當於我們國內的猥褻。如果報案人真指控劉強東強姦了她,並且警方有表面證據的話,我不相信會因為“檢察官假期不上班”就0保釋金放人了。比較合理的解釋就是女主指控劉強東的行為法律定性上較輕,或者警方尚無法判斷“nonconsensual”是否成立(不管如何我對原來美國刑事訴訟法的認知又顛覆了)。根據財經網的報道,明尼蘇達警方的發言人已經否認京東發言人說的“經過當地警方調查,未發現有任何不當行為”,表示“對此不知情,案件正在調查中尚未有結論”。因此,我認為如果還等著開保釋庭,沒有新的變化的話劉強東“將按照原計劃繼續其行程”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這也印證了我前面說的京東PR的水平真的堪憂。

如果是我,我就讓劉強東錄製一段視頻,以專訪的形式對這個事件進行解釋(前提條件他是真的被陷害了),用誠懇、樸實的語言向大家說清楚來龍去脈,並且在全國民眾面前表態,絕對不和解,這不僅是對自己的聲譽負責,也是為未來其他企業家負責。如果為了自己沒有做過的事情付出高額的和解金(在美國這類和解不是幾萬塊的事情),那麼對未來其他名人或者企業家而言絕對是一個不好的示範。

當然,如果他不是被陷害了,還是建議和解撤案,即便以後三天兩頭被人拿出來當茶餘飯後的談資,得益於和解時保密條款的存在,他還能保留“破財消災”的形象,而不是被定罪判刑(雖然五級性侵判的也不重,可能也就是罰款)。但是對於京東這個股價而言,短期內肯定是要一蹶不振了。

最後,站在京東股東的立場啊,願劉強東能挺過這一關,然後好好想想為啥最近京東如此多事之秋,不要把它歸咎於運氣欠佳,而是希望能夠自省。畢竟不說是股東,單單作為一個消費者而言,如果京東倒了,滴滴就是我們的下場。(作者:辛頓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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