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高鐵霸座事件中,除了男子應受譴責外,列車組應該接受不作為的處分嗎?

導演黃小峰


個人認為,高鐵男子佔座事件之所以結局令大眾不滿意,主要原因還是在於當時列車上的乘警對此次事件的處理不力,優柔寡斷,沒有起到警察應有的作用。列車長、尤其是當事乘警應該為其失職承擔一定的責任。

其實,這只是個比較簡單的糾紛,處理起來並沒那麼難。涉事男子雖然表現出蠻狠、耍賴的特性,但我之前就說過,這樣的人只是紙老虎一隻,並沒有想象的那麼難處理。

然而,在面對這樣一個“小潑皮”時,當事乘警依然表現的無能為力,最後竟然是選擇了妥協,說實話,這樣的乘警讓人大跌眼界。處理問題的能力如此之弱,似乎不適合乘警這個身份。

大家都知道,乘警職責相當於我們生活中的派出所警察的功能。在乘客眼裡,乘警代表著安全,他們就應該是為大家排憂解難的。而且,他們有國家賦予的執法權,在遇到糾紛時採取先禮後兵的辦法,對違法違規者口頭教育、調解不成後,就應該當機立斷、採取強制措施。

就拿這個佔座乘客來說,面對其繼續撒潑耍賴,當事乘警應該強制將其拘留、管制起來,待列車到站後,押送車站派出所接受相應的法律處罰。口頭勸解,其實就是給佔座男子一個反省、認錯的機會。當其一意孤行時,便不需要再給他任何機會,直接拘留是最佳處理方式。可當事乘警最後卻將受害女子帶離,這是一種逃避的處理方式,不僅不正確,而且,顯得特別窩囊,讓當事女子和其他乘客心生不滿。所以,很多朋友在回答有關這個事件的問題時,幾乎都提到了乘警失職的問題。

最關鍵的是,這種軟弱、不當的處理方式,很可能會埋下禍根,起到縱容犯錯的負面效果,使得類似的事件不斷增多。同時,也會讓乘客對乘警失去信心。

雖然在經過社會輿論的譴責後,涉事男子迫於各方壓力公開向當事女子道了歉。但這則事件真正應該反省的是列車組,尤其是乘警。儘管當事乘警對事件的處理算不上不作為,但處理方式確實不恰當,沒有真正體現出乘警的價值和作用,讓民眾很不滿意,有必要對其作出一定的處分。

通過這則事件,希望能夠對一些不軌之人起到警示作用。同時,也希望列車乘警能夠真正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嚴格依法維護公共場所治安,給民眾創造一個安全的公共環境。

大家覺得列車組應該接受處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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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高鐵“霸座”,到底是誰之錯???

高鐵霸座事件轟動一時,廣大網友對於霸座男孫某的言行是義憤填膺,對乘務人員的“不作為”憤慨有加,以至於濟南鐵路局不得不出來發表聲明:

孫某的“霸座”行為不違法違規,乘務人員的處理合法合理,孫某的行為屬於“道德”範圍!

是的,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任何法律法規規定“在高鐵上不對號入座屬於違法違規行為”,也未告知不對號入座要受到的處罰,包括鐵路部門發佈的乘車須知上都沒有對對號入座作出明確的規定。

然而,這仍然無法澆滅廣大網友對道德的“護法”行動。

有人發動廣大網友“人肉”搜索孫某,有人開始眾籌給孫某送輪椅,甚至有人打算讓孫某坐一輩子輪椅……一時輿論謠言滿天飛,以至於上了熱搜榜好幾天。

孫某的行為屬於道德範疇,而網友們的人肉和恐嚇屬於違法亂紀!

然而,人們卻光明正大的用著違法亂紀的行為,攻擊者有違道德的“惡作劇”製造者!

這種擅用“私刑”處理矛盾的事例不是孤例,甚至已經或者即將成為常情了!那,我們還有法治嗎?

迫於各方面的壓力,濟南鐵路公安處經過對事件進行調查、取證後,決定給予孫赫治安罰款200元的處罰,並對其限購火車票。

這是行政處罰行為,必須要“有法可依”才行!但是,該處罰的依據合法嗎,量刑適度嗎?

對一名群眾來說“法無禁止便可為”!哪條條款規定必須要“對號入座”、對於不對號入座的行為將採取什麼處罰措施?既然沒有,那麼孫某的行為就不違法。

對於執法人員來說“法無授權不可為”。孫某的行為,僅僅是沒有、拒絕對號入座而已,他違反了什麼法律法規,擾亂了什麼公共秩序?我倒是覺得那些乘務人員屬於亂作為,擾亂了公共秩序!

執法不當、量刑過重的事情時有發生,比如“五元麻將”被拘留,擺攤用氣槍打氣球被刑拘,等等……這樣的事情想想都可怕!

“我們絕不冤枉一個好人,也絕不放過一個壞人”,這比“寧可錯殺一千,絕不放過一個”有過之無不及的暴力行為!

“即便是十惡不赦的罪犯,也應該得到法律辯護,這樣才不會讓執法部門為所欲為!”——亞伯拉罕·林肯

有人可能會說,這是鑽法律空子!那麼,這到底是“空子”的錯,還是“鑽”的錯?這是典型的法盲言論嘛!

“最噁心的不是佔座,而是佔了座居然拿他沒辦法!”——馬光遠


阿拉三克油


列車組在事件中應該承擔責任,主要原因有3點。



1、從維護列車秩序上說,列車組有失職。維護秩序是列車組應該盡的職責。高鐵霸座事件發生,乘客反應到列車組,列車組就應該果斷處置,迅速恢復正常乘車秩序。

2、從維護公民個人利益的角度上說,列車組沒做好。乘客買票乘坐高鐵,票上是有座的,就應該讓乘客享受相應的服務。高鐵提供的是乘坐交通服務,就應該不折不扣的完成約定服務。至於有乘客強行霸佔座位,那是列車組的責任,跟被佔座的乘客無關。

3、高鐵列車組完全有能力阻止和糾正霸座乘客的行為。當事情發生,被佔座乘客反應到列車組時,列車組反應遲鈍,手段中庸,沒有堅持原則,這才讓霸座事件得以升級。應該說,事件中,列車組處置不當佔比較大的因素。



基於上述三點,筆者覺得應該追究列車組責任。當然是批評還是處分那就看領導研究的結果了。大家說呢?

我是頭條【文軒閣】致力公平,習慣直言,你若認同,歡迎關注!


文軒閣


作為一名鐵路從業人員,我從事的也是列車乘務工作,只想從這一例“高鐵霸座”事件說說自己的想法,如有不足之處請多包涵!!首先,作為列車乘務人員來說,不管是列車長也好,乘務員也好,乘警也好,我們都特別反感、抵制公共交通工具上“霸座”、“強行換座位、換鋪位”等不道德或者是道德綁架的行為。從公開的整個“高鐵霸座”事件視頻和調查結果來看有幾個細節請大家注意:1、霸座者“孫某”持有當日當次高鐵有座票,而不是“無座票”。(他有票,有座,可能是讀書少不識字或者是不經常出門沒坐過高鐵,沒找到自己的座位。列車長和乘警沒權利處置他)2、列車長或者是列車乘務員在收到被佔座女士的求助後趕到了現場,並對霸座者“孫某”進行了驗票驗證並進行了勸說,勸阻(正規程序、不可能人家不小心座錯了位置就馬上把人抓起來,得知道是什麼情況)。3、霸座者“孫某”告知了列車長或者是乘務員他的身體出現了問題不能移動,並明確了需要輪椅服務(意思是我有病,我不能動,你最好也別動我,不小心動了我我可能什麼病都有了)。4、列車長或者是乘務員在徵得被佔座的女士的同意後將其安排在別的車廂(從二等座車升級至一等座,特殊情況,免費升級)。5、被佔座的女士對列車工作人員的處置工作暫時是沒有異議的(鐵路客服部門沒有接到被佔座女士對列車工作人員的投訴,被佔座女士發佈視頻抨擊的是社會上一些醜惡現象)。綜上所述,那我們是不是可以理解為這次事件的發生就是一次“孫某”強行換座“裝B”失敗的行為呢?

從這件事情發生到持續發酵已經幾天了,涉事各方如濟南鐵路公司、鐵路公安處及“霸座”當事人“孫某”都發布或者發表了對這一事件的處理結果,該錄入徵信系統的錄入了,該處罰的處罰了,該道歉的“道歉”了(雖然道歉顯得很不真誠)。

現在大家都在討論要不要處理列車長和列車乘警,我覺得列車長或者是乘警在整個事件中沒有多大的責任,唯一遺憾的是列車長沒有按“孫某”的要求到站給他用輪椅推下車。


口口弓口蟲


必須要處罰,處罰的應該是列車長。

我們看過這個視頻的人都知道,當時列車乘務員已經把利害關係都說了,而且要求這個男子要離開別人的座位,坐回自己的座位。可是男子就不聽,後來列車長和乘警來,男子也是沒有動,最後沒有辦法,把女士安排到了一等座。


但是,這樣並非是解決問題,而是在告訴大眾,這樣的行為值得鼓勵,因為這個男子這麼為非作歹之後,他還是如自己的願望一般,坐了靠窗戶的位置,自己想做什麼事情都行,並沒有被採取任何措施,而是列車長退步了,把女士安排到其他位置了。這樣其實是非常不好的。


對於不講規則的人,就應該強制採取措施。比如阻攔高鐵關門的那個女子,乘警就採取了強硬措施,把她弄下車。告訴人們,這個行為是錯誤的,不能這麼做,要不然就要被抓起來。這樣才是正確的。


而這件事告訴了人們不好的一面,你想做什麼都可以,因為最後不一定要承擔責任。所以,還是要採取一些措施的。


老王偵查記


座霸的行為之所以能得逞,在一定程度上與列車組的不作為有關,當然應該被處罰。

列車長失職,原因好簡單。乘客是花錢買票的,現在被霸佔了,列車長當然要為人家討回公道,維護她的權益,難道花錢買不到服務,只能買到被欺負?是的,列車長又去勸說,但不能說勸說不了就不管了。這是違約行為。這樣下去,以後誰還按座位坐?

乘警失職,因為這真不是道德問題,去勸勸就行,勸不了就算。現在,鐵路局回應稱做座霸被處以治安罰款200元,雖然輕了點,但也承認了座霸違法了,而不是道德問題而已。既然是違法,乘警是執法的,豈能不及時制止?這就是明顯的不作為了。


李蓬國評論


列車組該不該接受處分,我不想妄加下結論。

但各行都有各行的規矩,換言之,所有人出來混,都要遵守遊戲規則,否則“遲早是要還的”,理應受譴責。

高鐵霸座男,你真是有點太過分了,還是某知名大學的研究生、在讀博士,這素質,我很為你的未來擔憂?作為我個人,我的處世原則是儘量“與人為善”。不是自誇,如果我是現場孫某,面對這樣的美女,只會憐香惜玉,說不定會主動讓座,這才顯得有紳士風度,跟自己的身份相符——當然,素質無關身份,但不尊重人的樣子一定不受待見!!

更噁心的是,當日孫某還在其微信中洋洋得意地炫耀其“光榮經歷”——本來我都覺得可以原諒他,道歉也道 了,現在覺得其行徑並不值得原諒,道歉沒誠意!也不知相關列車組人員看了這樣的微信聊天后有何感想?

作為該高鐵上的、到過現場處理此事的、最終卻不了了之的乘務人員,你們至少有縱容之嫌吧?!

如果沒記錯的話,前不久貌似看到一則報道:某夫婦在國外飛機上有類似行為,霸佔了兩座不聽勸,還裝病。最終飛機降落,強制把他倆用擔架抬下……可能面臨高額醫藥費和誠信問題。

要是“霸座”這事可以假設或以“不好處理”為由,那以後上高鐵只按先後定座位好了,而且中途或許還不能離開;學校教室、電影院等基本也沒必要安座位,通通按先來後到定!

細想,這件本不應發生的小事,卻鬧出這麼大動靜,除了跟渣男的教養大跌眼鏡外,其實跟某些工作人員的放任多少也有點關聯。

作為吃瓜群眾,差不多就算了,知道有這麼回事就行,各回各家,各做好自己吧!相信相關部門會妥善自理的。錯了,能改就好,不能再出現類似情況。

(截圖來自網絡)


種金易


一鍵代償觀點:佔座男的做法損害了其他乘客的合法權益,而列車組卻無法維護乘客的合法利益,應該接受處罰。

事情簡介:

8月21日,再從濟南開往北京的高鐵山,一男子強佔一名女乘客的作為,並且還耍無賴般地不讓座,在乘務員和列車長勸說之後仍然不思悔改。乘警勸說之後仍然強佔不讓座,時候該段佔座視頻被髮到網上,引起網友熱議。

佔座是道德問題,佔座不讓就是違反社會秩序的問題了

因為在視頻曝光以後,鐵路部門發了通告稱該男子的行為是個人道德問題,不涉及違法,我是不認可這種說法的。

首先,如果說這個男子是單純地不按照車票上的位置號坐,但是,當被別人發現是佔了別人的座位後意識到自己的問題了,然後給人讓座了。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是可以視為道德問題的。但是,現在來說,該男子是明知道自己是佔了別人的位置,並且在被發現和勸說後仍然不思悔改,繼續強佔位置,這就不僅僅是道德問題了,這種行為是故意違反公共秩序。

所以,在我看來,至少應該對該男子處以行政拘留和罰款,甚至可以禁止此人以後乘坐高鐵。

列車組沒有做到保護乘客的合法權益

然後,就列車組方面來說,當時列車組竟然對這種無賴毫無辦法。而最後列車組的做法是讓被佔座的女士去了商務車廂,這看似讓該女子得到了更好地服務,其實是糊弄的做法。

如果換做是我,我就不會去商務車廂,我買的是什麼票,就要坐什麼位置,這是我的合法權益。因為該男子明顯就是耍無賴,而你們卻是讓我妥協,憑什麼,挑軟柿子捏嗎?

所以,對於列車組來說,乘客乘車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犯,而你們卻無法提供維權途徑。這就是不作為,至少應該退還被佔座女子的車票費用。

如果連列車組對這種人都是得過且過的態度,那普通乘客的合法權益又有誰來維護?


一鍵代償


大家不應該把對無賴,尤其是高學歷無賴的痛恨擴大到乘務組身上。乘務組禮貌待客是沒有錯的,不希望將來面對凶神惡煞般的乘務員吧!不要跑偏了。

乘警沒有強制處理霸座的孫赫是個主要爭議點!

那就要看乘警是否被賦予了強制性執法權限了,這方面最有發言權的是鐵路部門,偏偏濟鐵的定性存在頗大的爭議,把是非徹底顛倒了。看來責任在鐵路上面啊。

一件明顯屬於治安案件,雖然沒動手,但無賴就是製造糾紛,應按照治安案件來及時處理。

據我瞭解,乘警也怕惹麻煩。


曾經滄海85707291


女乘客維護自身權益向承運人提出要求,然,在乘警和列車長的無能下,無奈同意霸男所提出的方案!承運人違約,無能!根據《規程》承運人有義務使乘客安全到站從而完成運輸合同,然而,在不能用肉眼判斷是否有病的情況下,並沒有採取相關措施,此又失職!不作為!不敢為!不能為!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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