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編劇實名舉報黃渤《一出好戲》借鑑其故事創意和框架,為什麼國產電影會頻繁被指抄襲?

娛樂昕說


凡事都是要講證據,毫無證據的情況下詆譭別人,別人有權告你誹謗的。

黃渤的處女座《一出好戲》正在熱映,上映了4天時間就超過了5億票房。不得不說黃渤的號召力在國內還是蠻強大的。



關於於夢媛在微博實名舉報黃渤的《一出好戲》涉嫌抄襲自己2013年的劇本《男人危機》。內容詳細的寫出了核心創意、主要人物、故事結構等在內的《一出好戲》存在抄襲部分。話題一出立刻引發網友熱議並在網上引發熱烈的討論。



針對“抄襲”一事有有網友就挖出了《一出好戲》做宣傳時,梁靜和徐崢的一段發言視頻。時間是8月5日的時候,梁靜說黃渤在2010年就想拍這個故事,還找來管虎當導演,王寶強和黃渤本人來參演,而徐崢也在2009年、2010年期間聽說過黃渤想拍一部這個故事。狠明顯“抄襲”一事與於夢媛毫無關係。



目前,黃渤工作室官方微博沒有對此事進行回應,但是網友和觀眾們戰隊非常的明顯。可以說於夢媛大大的趁了黃渤的一個熱度讓自己火了一把啊。


超級diao絲丶


首先,這是碰瓷,證據就是一個毫不知名的小編劇,粉絲量非常小的微博賬號炅靈子發了這樣一篇指責黃渤《一出好戲》抄襲的文章後,14個影視類營銷號在12分鐘後同步轉發,性質堪比「今晚8點20發」。比如這個綜藝情報站,本身只有4480個粉絲,但發出這條微博後,有多少加V大號乃至紅V大號一字不差的轉發?

什麼才能讓這些大營銷號步調一致的做一件事呢?當然只有「粉紅快樂紙」啦。更牛掰的是,這個文章裡面是各打五十大板的,但是標題卻存在極大的歧義,就差直說黃渤抄襲了;就算被起訴造謠,這個小號也有藉口,還沒有任何成本。


正常的輿情,是不斷髮酵和擴散的,閱讀量會緩慢上升,然後達到一定量級後才能引起廣泛討論;而《一出好戲》抄襲的這個事,完全是剛剛發出來就直接被各大營銷號頂上了頭條,你說這得多少錢?一個紅V營銷號的報價是20萬-50萬,就按20萬算,14個紅V大號一起轉發,收300萬不過分吧?


一個不知名的小編劇,為了指控黃渤抄襲,花300萬給營銷號搞推廣?喵喵喵?這位編劇所在的公司叫瀋陽火靈子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註冊資本300萬,在2016年9月發生了經營範圍變更,經營範圍只剩下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演出除外)了啊!沒有拍電影的資質。而另一家備案公司,北京中視亞星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註冊資本100萬,註冊在北京市房山區閻村鎮大紫草塢村的公司,而且也沒有影視製作的資質。 這兩家公司從註冊開始,從來沒有對外進行過人員招聘,就問這種皮包公司,換了你是黃渤,你接這個電影麼?


劇情相似?流落到荒島的劇情多著呢,神秘島、魯濱遜漂流記都是流落荒島的小說,這位於女士要不要穿越到英國去碰個瓷?一個是三個遊客落入原始部落,一個是一群人流落荒島重構社會秩序,這區別是不是有點大?


最後,這是電影史上被闢謠反擊最快的一次反碰瓷了吧。原創編劇周海豐直接放出了2010年時候的創作證據,還給於編劇的行為定義成無成本穿越型碰瓷,^_^

這種碰瓷的確是成本微乎其微,但是收益巨大;最明顯的收益就是給他們的《男人危機》免費做了一次廣而告之的宣傳,然而這兩家公司都沒有影視劇製作資質,怎麼藉著熱度開機呢?


指控真的需要拿出證據,或者以自己的信譽背書;否則收益如此之大,成本如此之小的碰瓷兒,那上門踢館者還不一個接一個的來?


任易


有沒有抄襲

請拿出證據出來

任何的證據都沒有,張嘴就說抄襲

臉在哪裡呢?

自己編了一本書《男人危機》時間是2013年,該編劇還說曾邀請黃渤出演但遭到拒絕

並且曬除了電影立項的截圖

網友們看到後紛紛表示,你這2013年都立項了一直沒有拍難道就等著黃渤呢?

那麼黃渤抄襲了嗎?

再來看《一出好戲》,這部電影是黃渤籌備了7年的時間。也就是說,電影在2010年就已經開始籌備了。

捋順了也就明白了

黃渤的《一出好戲》2010年就已經有了劇本

而這個所謂的舉報者自己編的書是在2013年

這還用再說嘛?

另外,知乎上也有編劇扒出了自己的觀影感受

要不,這位於姓編劇咱們坐下來對對劇本唄

反正故事情節都大體相同的

切磋切磋?

如果,黃渤抄襲了應該立即道歉並且賠償損失

但是,如果你這樣的惡意營銷

是要吃牢飯的


娛扒府


近年來,關於影視劇的抄襲新聞已經不乏於耳。許多曾經在網上不太知名的小說或劇本,在作者不知情的情況下,貿然被改編成了電影或電視劇,有時甚至到已經搬上了大熒幕,作者們才明白自己已經被侵權,但往往他們對此也束手無策,因為自己並沒有知名度,在輿論上不得優勢,而且蒐集抄襲證據困難,往往這種事情便不疾而終。然而,是非終究會得到證明,早年間因為抄襲而紅極一時的影視劇也受到了大家的吐槽。

隨著觀眾對影視劇越來越高的要求與追求高質量的心態,大眾對作品的版權問題越來越重視,這也是時代的潮流所趨,如果放任一些人利用自己的優勢竊取別人的勞動果實,這勢必會讓創作者們感到心寒與無奈,這樣下去優良的作品怎麼得以維持創作呢?沒有願意甘坐冷板凳的作者,最終被垃圾影視劇充斥頭腦的、受害的也終究都是觀眾。所以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優秀作品的誕生不僅需要作者們的精心創作,更需要市場給予他們一個安定、鼓勵的環境,這個環境的維持在於對抄襲者的嚴厲打擊,也在於觀眾們正確的觀劇理念,有態度明確的觀眾,也是作者們的福音。大家認為呢?


影視口碑榜


《一出好戲》作為黃渤的處女作,票房一路高歌猛進,正在春風得意時,卻在昨晚(8月12日)被一名編劇於夢媛實名控訴抄襲。孰是孰非?

於夢媛敘述事情的緣由是:於夢媛在2013年中旬完成了劇本的初稿,向遼寧省廣電總局提交了申請。電影暫定名由《逃離囧境》到《異遇瘋情》到最終的《男人危機》,在經歷了廣電總局的退回申請與全劇本的審核後,終於2013年9月29日獲得了拍攝許可證。“錢進”一角甚至可以說是特別為黃渤量身定製!不過黃渤以補“不適合”為由拒絕出演。

她在文章中說到:“看完電影后,我發覺《一出好戲》抄襲借鑑了《男人危機》劇本的故事創意與框架,為了避免侵權風險對大量的細節進行針對性的重編。”而在主要人物的設定上,於夢媛列舉出來很多的重合。


不過,我覺得的疑惑的地方是:買個版權並不貴,以黃渤的高智商,為什麼要冒著這麼大風險給自己加上汙點呢?二來,如果真的是對細節性的東西進行了重編,為什麼人物的設定還是重合的呢?

在《一出好戲》的署名編劇中,黃渤佔據第一署名權,而《一出好戲》最早的電影立項名稱是《誑想曲》,立項資料顯示,當時的署名編劇是邢愛娜。在上映前才改成了黃渤是第一編劇,這個操作是怎麼回事啊?我也不明白。

反正這件事,在水落石出之前,都不好說。但這麼一整,黃渤的名譽肯定受損,至於會不會影響到《一出好戲》的票房上,得等幾日了。對於“黃渤被爆抄襲”這件事,你怎麼看?歡迎分享交流。


注視這視界


首先《一出好戲》的初創編劇已在某乎發聲

劇本截圖


從客觀角度來看,只能知道有5篇10年的文章,然後也許有一份的內容就是上述劇本截圖,不過這些都是因為靜態截圖,所以肯定無法詳細的得知是否劇本截圖截至於上述5篇文章之一。

如若證實以後,那麼說明《一出好戲》的初創劇本完成於10年,那麼比起於夢媛所說的13年還早了3年了,反過來想,於夢媛的劇本反而是抄襲於這份初創劇本了。

某乎高贊回答

分析舉報證據

從小的道理,不能輕信別人的一面之言,所以還是自己來分析下於夢媛給出的舉報證據。

首先先申明的,於夢媛目前能給出實錘的唯一證據只有備案信息和拍攝許可,那張名字為2015年的選角照片不能提供任何可信信息,其他的證據全為自己的文字版本,沒有任何能證實的信息。

1.故事類型

不成立,就一個喜劇一樣也抄襲?沒任何好質疑的,你還能創作出現在不存在的類型來?

2.核心創意

《男》的創意更像多部我們熟悉的影視作品的雜糅,3個男人,與世隔絕的島,新的規則,

雖然《一出好戲》的這部也不存在過多的新意,但是硬將《一出好戲》說抄自《男》太牽強。

3.人設

前3個人物,馬進,老史,張總

我都懷疑她沒仔細看電影。

先說馬進,馬進渴望過一夜暴富,不然不會去買彩票,但是這部電影體現的是這個嘛,並不是,而是馬進中了6000萬的彩票,企圖回去拿到屬於自己的錢。

張總:張總是扔光了自己的錢,但是張總也的確是發現值錢權威與財富沒用了嘛,但是張總髮現財富沒用了嘛,並沒有,不然不會建立撲克牌體系,這就是財富的另一種體現。

說到老史,老史就是個牆頭草,並沒有用自己的知識幫到大家一點。

4.故事發生地點

你是懶得打字,直接複製一遍了吧。

5.故事大框架

講實話2部都沒新意,只能說2者有相似的,但是不能說是抄襲,畢竟現在的電影誰沒一點別人的影子,故事總也只有那麼點。


引用以前某部影視劇種看到的一句話,記不清原句,只能大致的複述一下。

我要告你們抄襲,我還沒寫完這個故事,你們就已經抄完了。

陌上煙雨淚


任何文學作品,不管是小說還是劇本都有借鑑前人或外國作品的可能。

同一題材由一百個素不相識丶且生活在不同地區的人創作,其作品也有雷同的可能,這是由於創作者生活經歷相似而造成的,這種現象毫不奇怪。

而借鑑與抄襲有原則區別,抄襲即整段仿效,即情節、語言丶環境甚至人物外形均耒對方,且經法庭鑑定方能定性。至於於某指認《一出好戲》抄襲,最便捷的途經是上法庭拿出實證,且經法底鑑定確實如此,那黃渤只能認錯賠錢,否則只是於某蹭個熱度而己,說不定蹭了一鼻子灰。


興如15105019


所謂“人紅是非多”,這句話恰如其分地詮釋了此事!

放眼娛樂圈,類似事件層出不窮,無非就是利益炒作,區別在於真、假二字!

記得渤哥曾說過,為了這部戲,七八年前就準備了,憑渤哥的人品,我是不相信抄襲的!

人怕出名豬怕壯,人家是實打實的實力,蹭熱度可以理解,但造謠、誣衊就不能原諒了!

個人見解,有錯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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