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9 「提醒」黨員幹部網絡行為“回頭看”,這些行為不能有!

「提醒」黨員幹部網絡行為“回頭看”,這些行為不能有!

7月以來,龍山縣根據州委宣傳部、州委網信辦《關於開展網絡文明專項行動的通知》的要求,將開展為期5個月的網絡文明專項行動,進一步完善網絡內容管理制度,規範互聯網信息內容執法行為,倡導形成全縣人民文明上網的良好風氣。

其中,如何進一步規範黨員幹部的網絡行為也是一項重要的內容,小編在此特意將黨員幹部網絡行為“回頭看”的重點內容告知給大夥,希望大家對照相關內容積極自查自省自律,切莫因此而“踩線越界”!~

黨員幹部網絡行為“回頭看”重點內容

「提醒」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回头看”,这些行为不能有!

是否在微信、微博等自媒體平臺中發表或轉發違背四項基本原則,違背、歪曲黨的改革開放決策,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的言論、圖片、視頻,或者其他有嚴重政治問題的言論、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

「提醒」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回头看”,这些行为不能有!

是否在微信、微博等自媒體平臺發表或轉發醜化黨和國家形象,或者詆譭、誣衊黨和國家領導人,或者歪曲黨史、國史、軍史的言論、圖片、視頻等。

「提醒」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回头看”,这些行为不能有!

是否在微信、微博等自媒體平臺中發表或轉發挑撥民族關係、煽動民族仇恨、製造民族歧視以及涉及邪教、恐怖暴力、封建迷信的言論、圖片、視頻等。

「提醒」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回头看”,这些行为不能有!

是否利用微信、微博等自媒體平臺編織“關係網”,搞小山頭、小圈子、小團伙,拉幫結派、拉票賄選等。

「提醒」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回头看”,这些行为不能有!

是否利用微信等電子支付平臺接受或贈送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微信紅包或電子禮券。

「提醒」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回头看”,这些行为不能有!

是否在微信、微博等自媒體平臺中洩露、擴散黨組織關於幹部選拔任用、紀律審查等尚未公開事項或者其他應當保密的內容。

「提醒」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回头看”,这些行为不能有!

是否在微信、微博等自媒體平臺中轉發、談論低級庸俗、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內容,或者有其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內容。

「提醒」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回头看”,这些行为不能有!

是否在微信、微博等自媒體平臺中製造、傳播謠言,談論和透露他人隱私,對他人惡意品頭論足、傳閒話,以及對所從事工作發牢騷,傳播負能量。

「提醒」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回头看”,这些行为不能有!

是否在微信、微博等自媒體平臺中違規從事以營利為目的以及與自身身份不相符的推銷、推廣活動。

「提醒」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回头看”,这些行为不能有!

是否利用微信、微博等自媒體平臺從事其他與黨紀黨規、法律法規相違背的活動等。

「提醒」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回头看”,这些行为不能有!

信息來源於縣委網信辦,圖片綜合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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