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8 宿豫区检察院对一持刀伤人的精神病患者提请强制医疗

一精神分裂症患者因处于发病期出现幻听,误认为其爷爷对其嘲笑,持刀多次击砍老人,近日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患者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2018年3月20日晚,在宿迁市某小区,董某甲在其爷爷董某乙家吃晚饭时,因出现幻听,误认为董某乙嘲笑其手断了,趁董某乙到厨房为其端饭之机,持菜刀从身后多次对董某乙头部、面部进行击砍,董某乙躲避时双手被砍伤。董某甲行凶后逃离现场,并将菜刀弃置在小区绿化带。董某乙家邻居听到打斗声后出门查看,发现董某乙倒卧在客厅,多处流血,神志不清,遂拨打电话通知其家人将董某乙送医。经鉴定,董某乙头面部损伤构成轻伤一级,双手部损伤构成轻伤二级;董某甲患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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