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4 讓朝廷頭疼的南宋“狗仔隊”

有媒體的地方,就會有“狗仔隊”的存在。新聞是媒體生存的保證,現在如此,古代亦然。南宋時期,新聞媒體相對比較單一,以京城臨安為例,堂堂首都,也只有兩份類似於現代報紙的媒體,一份是官方的“朝報”,一份是民間的“小報”。“朝報”由中央政府的進奏院負責編輯和發行,從業者是清一色的在職官員,“凡朝廷政事設施、號令賞罰、書詔章表、辭見朝謝、差除注擬等”均由“朝報”播告天下,是政府各部門機構、全國各地官吏瞭解、獲取政府信息的一個主要媒體。“小報”則純屬非法的民間喉舌,其採編、印刷、發行人員均為布衣百姓,新聞內容十分龐雜,有官方提供(有償購買)的政治、經濟、軍事事件,又有社會上新鮮、奇異、有趣的傳聞,還有"撰造命令,妄傳事端"的假新聞,甚至還出現了類似於現在的時評性質的評論,比如以某種假託方式來表達對宰相百官和朝廷官員變動的看法等等。

讓朝廷頭疼的南宋“狗仔隊”

官方媒體“朝報”是不愁新聞來源的,朝廷的任何風吹草動最後都會聚集到“朝報”編輯的手中,他們無需刺探。但是,由於利益的驅動,這些“朝報”的編輯們卻喜歡故意“洩密”,把一些有價值的新聞賣給“小報”記者,以謀取相當數量的錢財。乾道六年(公元1170年),就曾經有過兩位新聞官員因出賣新聞被有司各杖一百,以示懲戒。他們分別名叫劉資和馮時,是中國正史上第一次出現的兩個有名有姓的新聞工作者。

讓朝廷頭疼的南宋“狗仔隊”

民間的“小報”就不一樣了,為了生存,必須要有一個龐大的從業人員隊伍,也就是“狗仔隊”。南宋光宗紹熙四年(公元1193年),有官員向宋光宗報告:為了“坐獲不貲之利”,“小報”採訪人員到處打探消息,收集新聞線索,甚至用賄賂之法來向進奏官獲取消息。可見,當時的“小報”為了獲取有價值的新聞,幾乎到了不擇手段的地步了。

隨著民間對新聞的需求越來越頻繁、廣泛和深入,“小報”到了宋紹熙四年(公元1193年)已經是“日書一紙”了,也就是說,當時的“小報”已經確確實實地成為了“日報”,而且還是民辦的“日報”,獵取新聞的難度就更大了,“狗仔隊”面臨著更艱難的挑戰,刺探新聞的手段更加花樣百出。理宗端平三年(公元1236年),臨安城內的“小報”採訪人員進一步被人曝光,即使在臨安的皇宮、中央機關和各級官署內,都活躍著一批為“小報”辦事並獲取好處的公開或半公開“記者”,他們的能量可真不小。

在“狗仔隊”四處活動的同時,還有一個專門從事類似於今天的新聞爆料者角色的特殊信息傳播人員隊伍,當時人稱“喜蟲兒”。“喜蟲兒”都是百司衙兵,負責科舉考試揭榜或發榜,有一定的新聞來源渠道。他們依靠打聽和出售新聞來謀生,與“朝報”編輯官員、“小報”從業人員一起,把南宋時期的新聞傳播活動搞得紅紅火火、有聲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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