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3 高溫津貼開始發放有多少單位能自覺落實

連續幾天,我國多地出現了35度以上的高溫天氣,在高溫天氣下工作的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應當受到保護,從六月份開始,高溫津貼開始發放。

@玫崑崙:現在提倡讓勞動者體面勞動、有尊嚴地生活。而要求勞動者在高溫下作業,卻不依法給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就難以讓勞動者體面勞動、有尊嚴地生活。這就需要各地政府從法律和制度上予以強勢保護,把是否發放了高溫津貼納入勞動監察範圍,對不依法發放高溫津貼的,勒令其限期發放到位;對拒不發放到位的,要啟動司法問責機制,依法追究用人單位負責人的法紀責任。唯此,才能彰顯地方政府人性化關懷的執政為民、服務於民。高溫像一張考卷,考驗的是政府執政為民的理念和服務於民的意識;高溫保護像一面鏡子,既能照射出政府的法治管理水平,更能照射出社會文明進步的程度。從這個角度上講,不僅要查一查高溫津貼是否落實到位,還要敦促用人單位在高溫達到38度以上時放高溫假,確保戶外作業勞動者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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