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亲情 在法律面前升温

“我去住拘留所,你们把她放了吧?”青年男子对法官说。

“不行,今天不还钱,不但不放她,你也得进拘留所。”执行法官回答道。

“看见你就急,去一边吧......”,一旁的老汉说话了。然后他又转身对法官说:“恁做做工作我把8万元替他们还了,利息免了行吗?”这是5月28日,在河南省新乡卫辉市法院执行局里的一段对话。

案件还得从2012年11月12日说起,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吉某、付某夫妻二人协商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言明8万元一次性付清,三日内办理相关房权过户手续。当天张某将8万元交给吉某、付某,他们出具了收条。然而房产不但没有交付也没过户,8万块钱也没退给张某,更令他想不到的是吉某和付某又于2015年11月协议离婚,张某眼看着要竹篮打水一场空。

2016年3月,张某将吉某和付某起诉到卫辉法院,经审理依法判令吉某、付某返还8万元购房款,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履行之日止的利息。

一审宣判后,吉某、付某提出上诉,称该8万元是同别人共同所借,房产是用来担保的。张某答辩称,并没有要求交付房产,一审判决正确。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吉某认可收到8万元,构成借款合同关系,提出与别人共同所借没有证据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一审判决并无不妥,故2017年8月2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2018年元月,张某向卫辉法院申请执行,在元月23日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手续时,付某在家但拒收,依法留置送达。付某非但没有履行,还在送达执行手续的次日将自己名下的汽车过户到别人名下,人也不知去向。5月25日,执行干警得知付某在家的消息后,迅速将付某传唤到法院,依法将其司法拘留。

5月28日,吉某得知前妻被拘留的消息后,从上海赶来在卫辉法院和付某的父亲在卫辉法院执行局碰了面,才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吉某要求替换付某的请求被驳回,被告知若不还款也将被拘留。执行法官还告知付老汉,其女儿付某的行为已涉嫌拒执犯罪。眼看着自己的女儿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前女婿也没还款的诚意。在法律面前,亲情得到升温,付老汉决定替女儿还债,唯一要求就是让申请人放弃利息。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张某也作出让步,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付老汉将8万元交给了执行法官,张某实现了自己的债权。( 李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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