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按职称下拨到学校的绩效工资,职称高的教师该不该拿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

山下盛开


我感觉许多老师网友们,在谈到当地绩效工资问题时,仍然怨言很多。是不是各地政策差别很大呢?回答题主问题之前,



我跟各位分享一下我们桂林市的情况。

一、2014年以前,我们当地教师的绩效工资也是从教师当时实际年总工资中提出30%,作为单位可自主分配的绩效总奖额。其分配方案由学校根据教育局大方案自主制定,一般按师德、课时量、出勤情况、教学成绩等方面量化细分配。



这种“绩效工资”形式,当时老师们有“二大”不满:

一是认为,拿自已的工资出来再分配,教师的实际待遇没提高,“箩筐里转米”,多此一举。

二是,原职称高,工资高的老教师,按比的扣出的越多,得到的往往比年轻教师少,认为这是把自己的工资发给年轻人。老教师意见较大。

这种形式的绩效,进行了约三年时间,即停止实行了。

二、2014年以后至今,学校绩效工资形式,包含两部分:

一部分是按教师年总工资的5%提出(实为财政下拔),这部分由学校自主分配。(情况与上同)。由于量少,一般教师意见不大。

另一部分(也是主要部分),由财政部门按教师人均下拔到教育局,然后教育局按各校年终岗责评价等级(一、二、三等奖)确定各校人均绩效奖数,再人均分配打款到教师工资卡上。

这部分,主要差别在校与校之间(人均相差约200元),而本校教师无差别,是人均分配的。



如今,在我们桂林这边,对绩效工资最大的不满是:比公务员少,近一半。至于老师对学校基本不存在意见和矛盾。就算有小差别,毕竞人家付出多,也能接受。

因此,对题主提到的“职称高的教师,该不该拿回本属于自已的那部分”,在我们当地,基本不存在这种说法。

如果真如题主所讲的情况,我的观点是:

不是"该不该”拿回的问题,一切必须按制度办,制度在先,对事不对人,该多少就是多少,争也没用。如果认为不合理,自己吃亏大了,只能说明制度不完善。老师们可提出修订意见,讨论通过就行。

最后,我想讲的是,老师们也不必计较太细。世上任何制度不可能绝对公正公平。过得去就行!家和万事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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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问题可以看出题主对学校的经费来源并不了解。在我国,公办学校无论是高校还是中小学,基本都执行生均拨款制度。生均财政拨款经费是指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给学校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经费、日常运转支出、事业发展支出及偿还债务支出等。举个栗子,按照《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的通知》(苏财教﹝2017﹞255号),从2018年春季学期起,省定公办幼儿园(包括教育部门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乡镇、街道等举办的幼儿园)年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提高到300元。如果一个幼儿园现有幼儿300名,那么该园将获得财政拨款300×300=90000元。

可以看出,每年各个学校占大头的财政性拨款均是按照在校学生数下发,怎么也扒拉不出所谓职称高的老师应得的部分。个别项目经费可能参照学校里的教师的专业技术等级,但这些经费都是专款专用,不可能用在教师的工资上。

至于题主问的工资条上扣减的绩效工资,也称作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原人事部、财政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各单位在自有经费范围内申报,并按照各级人社、财政部门核定的水平由单位自主分配。

综上,题主所提的问题不成立。正如我一直想说的,不少答友对绩效工资存在着或多或少误读。说实话,收入分配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无论采用哪种分配方式,如根据学历、职务、职称、岗位、工龄等或者综合以上因素(存在每个因素占比问题),都不可能做到绝对公平。就算换一个分配方式,还是会有人觉得不公平。因此,不如好好执行现有政策,给我们的学校和主管部门更多耐心,逐步加以完善。我相信,光明是属于大多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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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是工资的一部分,但与基本工资的性质是不一样的,绩效工资顾名思义就涉及职工所作出的成绩与效能,如果每个人都认为要拿回原本自己的那股份额,又何必多此一举,另辟渠道予以发放呢?如果说基本工资里还较多地体现了学历,工龄,职称等因素,那绩效考虑的较多的就应该是个人的付出与成效。所以每个学校都会根据相关精神,制定相应的发放方案,并在教工职代会上讨论通过,这样每个教师的绩效工资就有多有少,即使两人基本工资相同,但绩效工资并不一定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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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是从教师工资中提取30%,待学期结束时,作为奖励性工资,按照教师的工作量及工作成绩来重新分配,主要是按工作量,比方说,两位职称不同的教师,但工作量相同,因此所得绩效工资相同,同样,职称低的工作量多,职称高的工作量少,那前者绩效工资高。因此绩效工资是重新分配,多劳多得,职称高的不一定拿得多。有些人忿忿不平,校长不上课拿绩效最多,其实校长的管理也是教育工作,他应该拿,至于拿多少,各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也经教师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不是校长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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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绩效工资作为教师收入的一部分,同基本工资,薪级工资,岗位工资等一样。绩效工资因职称高低而产生差距,一般来说,职称越高,绩效工资就越多。同等职称的教师,绩效工资完全相同。目前中小学高级教师与中小学一级教师绩效工资差距一万元左右。

国家设置绩效工资的初衷是美好的,顾名思义就是要拿这部分钱对爱岗敬业,业绩突出的教师做额外嘉奖。但是对绩效工资的具体使用,也是有难度的,比如班里有重点和普通之分,学生有个体差异。很难说清楚谁的业绩突出,很多好老师是因为幸运地带了几茬好学生而造就的。

绩效工资开始发放那年,我所在的中心校曾经试行对优秀教师进行嘉奖,每位教师绩效工资扣除五六百元,后来的具体开支情况不得而知,其时教师工资由专人负责,是在大家不知情和不情愿的情况下扣除的,得到了广大教师的一致反对,此后一直到现在绩效工资再未扣除过。

本人建议上级教育部门设置专款,用于奖励那些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默默奉献,勤谨执教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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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与职称不应有太大关系,应体现同工同酬多劳多得的精神。下拨款项是按师均多少,除班主任费首先扣除外,应严格按照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考勤、教育教学成绩四项据实际发。尤其是校领导的管理岗折合一定的课时量以外,其它必须和老师一样,才能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老师一般才不会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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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最忌折腾!教师都是良心买卖,绝大多数教师都怀有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的心,不愿看到一个孩子掉队,在知识的传授上更不会厚此薄彼,都是不遗余力的,除了学生的家长外,没有哪一个像教师那样诚心对待学生。但最叫他们寒心和焦虑的就是有人时不时的想出一些看似合理,实则折腾教师,琢磨人的一些方法来践踏教师的尊严,伤他们的心,这样的事太多了。当老师为了五斗米折了腰,失去了为师的尊严,请问还能教出什么样的学生?还有什么激情?何谈爱岗敬业?请不要打着重视教育的旗号再折腾了,还教育一片安宁!


另一个角度看


首先职称工资是按职称下拨到主管部门的,但要注意的是,这些绩效工资只是以这个标准往下拨付,并没有说这个钱就是你的。这是大多数人误解的。

其实早在2009年教育部就发布了《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我们下面再来一起来看一下绩效工资的组成和发放要求,你就知道为什么职称高的老师为什么拿不回你说的所谓的“属于自己的钱”了

看完后,你应该明白了,你可以拿回的只是70%剩下的30%需要根据你的岗位来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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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均拨款是保障学校的运转,可用在办公费用,比如水电费,劳务费,印刷费,公务接待,工会费用,修缮费等,但不能用于人员工资,也就是说绩效工资和生均拨款无关。反而现在很多地区绩效工资并不是按总工资的30%拨,而是按教师数,比如每个教师每月一千拨到学校,由学校分配。并没有说职称高的绩效工资高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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