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按職稱下撥到學校的績效工資,職稱高的教師該不該拿回屬於自己的那部分?

山下盛開


我感覺許多老師網友們,在談到當地績效工資問題時,仍然怨言很多。是不是各地政策差別很大呢?回答題主問題之前,



我跟各位分享一下我們桂林市的情況。

一、2014年以前,我們當地教師的績效工資也是從教師當時實際年總工資中提出30%,作為單位可自主分配的績效總獎額。其分配方案由學校根據教育局大方案自主制定,一般按師德、課時量、出勤情況、教學成績等方面量化細分配。



這種“績效工資”形式,當時老師們有“二大”不滿:

一是認為,拿自已的工資出來再分配,教師的實際待遇沒提高,“籮筐裡轉米”,多此一舉。

二是,原職稱高,工資高的老教師,按比的扣出的越多,得到的往往比年輕教師少,認為這是把自己的工資發給年輕人。老教師意見較大。

這種形式的績效,進行了約三年時間,即停止實行了。

二、2014年以後至今,學校績效工資形式,包含兩部分:

一部分是按教師年總工資的5%提出(實為財政下拔),這部分由學校自主分配。(情況與上同)。由於量少,一般教師意見不大。

另一部分(也是主要部分),由財政部門按教師人均下拔到教育局,然後教育局按各校年終崗責評價等級(一、二、三等獎)確定各校人均績效獎數,再人均分配打款到教師工資卡上。

這部分,主要差別在校與校之間(人均相差約200元),而本校教師無差別,是人均分配的。



如今,在我們桂林這邊,對績效工資最大的不滿是:比公務員少,近一半。至於老師對學校基本不存在意見和矛盾。就算有小差別,畢競人家付出多,也能接受。

因此,對題主提到的“職稱高的教師,該不該拿回本屬於自已的那部分”,在我們當地,基本不存在這種說法。

如果真如題主所講的情況,我的觀點是:

不是"該不該”拿回的問題,一切必須按制度辦,制度在先,對事不對人,該多少就是多少,爭也沒用。如果認為不合理,自己吃虧大了,只能說明制度不完善。老師們可提出修訂意見,討論通過就行。

最後,我想講的是,老師們也不必計較太細。世上任何制度不可能絕對公正公平。過得去就行!家和萬事興嘛!

歡迎網友們關注並探討教育問題。


三味聊教育


從這個問題可以看出題主對學校的經費來源並不瞭解。在我國,公辦學校無論是高校還是中小學,基本都執行生均撥款制度。生均財政撥款經費是指財政通過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給學校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主要用於保障人員經費、日常運轉支出、事業發展支出及償還債務支出等。舉個栗子,按照《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教育廳關於提高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的通知》(蘇財教﹝2017﹞255號),從2018年春季學期起,省定公辦幼兒園(包括教育部門和其他行政事業單位、企業、鄉鎮、街道等舉辦的幼兒園)年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標準提高到300元。如果一個幼兒園現有幼兒300名,那麼該園將獲得財政撥款300×300=90000元。

可以看出,每年各個學校佔大頭的財政性撥款均是按照在校學生數下發,怎麼也扒拉不出所謂職稱高的老師應得的部分。個別項目經費可能參照學校裡的教師的專業技術等級,但這些經費都是專款專用,不可能用在教師的工資上。

至於題主問的工資條上扣減的績效工資,也稱作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原人事部、財政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方案和實施辦法等文件規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由各單位在自有經費範圍內申報,並按照各級人社、財政部門核定的水平由單位自主分配。

綜上,題主所提的問題不成立。正如我一直想說的,不少答友對績效工資存在著或多或少誤讀。說實話,收入分配事關每個人的切身利益,無論採用哪種分配方式,如根據學歷、職務、職稱、崗位、工齡等或者綜合以上因素(存在每個因素佔比問題),都不可能做到絕對公平。就算換一個分配方式,還是會有人覺得不公平。因此,不如好好執行現有政策,給我們的學校和主管部門更多耐心,逐步加以完善。我相信,光明是屬於大多數的。

一枚新人律師,歡迎大家與我探討法律、教育、人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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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遠


績效工資是工資的一部分,但與基本工資的性質是不一樣的,績效工資顧名思義就涉及職工所作出的成績與效能,如果每個人都認為要拿回原本自己的那股份額,又何必多此一舉,另闢渠道予以發放呢?如果說基本工資裡還較多地體現了學歷,工齡,職稱等因素,那績效考慮的較多的就應該是個人的付出與成效。所以每個學校都會根據相關精神,制定相應的發放方案,並在教工職代會上討論通過,這樣每個教師的績效工資就有多有少,即使兩人基本工資相同,但績效工資並不一定相同。


飛鳥留痕2O16


績效工資是從教師工資中提取30%,待學期結束時,作為獎勵性工資,按照教師的工作量及工作成績來重新分配,主要是按工作量,比方說,兩位職稱不同的教師,但工作量相同,因此所得績效工資相同,同樣,職稱低的工作量多,職稱高的工作量少,那前者績效工資高。因此績效工資是重新分配,多勞多得,職稱高的不一定拿得多。有些人忿忿不平,校長不上課拿績效最多,其實校長的管理也是教育工作,他應該拿,至於拿多少,各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也經教師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的,不是校長說了算。



無奈125387125


應該。績效工資作為教師收入的一部分,同基本工資,薪級工資,崗位工資等一樣。績效工資因職稱高低而產生差距,一般來說,職稱越高,績效工資就越多。同等職稱的教師,績效工資完全相同。目前中小學高級教師與中小學一級教師績效工資差距一萬元左右。

國家設置績效工資的初衷是美好的,顧名思義就是要拿這部分錢對愛崗敬業,業績突出的教師做額外嘉獎。但是對績效工資的具體使用,也是有難度的,比如班裡有重點和普通之分,學生有個體差異。很難說清楚誰的業績突出,很多好老師是因為幸運地帶了幾茬好學生而造就的。

績效工資開始發放那年,我所在的中心校曾經試行對優秀教師進行嘉獎,每位教師績效工資扣除五六百元,後來的具體開支情況不得而知,其時教師工資由專人負責,是在大家不知情和不情願的情況下扣除的,得到了廣大教師的一致反對,此後一直到現在績效工資再未扣除過。

本人建議上級教育部門設置專款,用於獎勵那些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愛崗敬業,默默奉獻,勤謹執教的老師。


忻州創客營


績效工資與職稱不應有太大關係,應體現同工同酬多勞多得的精神。下撥款項是按師均多少,除班主任費首先扣除外,應嚴格按照工作量、教育教學過程、考勤、教育教學成績四項據實際發。尤其是校領導的管理崗摺合一定的課時量以外,其它必須和老師一樣,才能做到公平公正,一視同仁,老師一般才不會有意見。


德維達斯908


教育最忌折騰!教師都是良心買賣,絕大多數教師都懷有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的心,不願看到一個孩子掉隊,在知識的傳授上更不會厚此薄彼,都是不遺餘力的,除了學生的家長外,沒有哪一個像教師那樣誠心對待學生。但最叫他們寒心和焦慮的就是有人時不時的想出一些看似合理,實則折騰教師,琢磨人的一些方法來踐踏教師的尊嚴,傷他們的心,這樣的事太多了。當老師為了五斗米折了腰,失去了為師的尊嚴,請問還能教出什麼樣的學生?還有什麼激情?何談愛崗敬業?請不要打著重視教育的旗號再折騰了,還教育一片安寧!


另一個角度看


首先職稱工資是按職稱下撥到主管部門的,但要注意的是,這些績效工資只是以這個標準往下撥付,並沒有說這個錢就是你的。這是大多數人誤解的。

其實早在2009年教育部就發佈了《關於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我們下面再來一起來看一下績效工資的組成和發放要求,你就知道為什麼職稱高的老師為什麼拿不回你說的所謂的“屬於自己的錢”了

看完後,你應該明白了,你可以拿回的只是70%剩下的30%需要根據你的崗位來根據實際情況發放。


琴島教育


生均撥款是保障學校的運轉,可用在辦公費用,比如水電費,勞務費,印刷費,公務接待,工會費用,修繕費等,但不能用於人員工資,也就是說績效工資和生均撥款無關。反而現在很多地區績效工資並不是按總工資的30%撥,而是按教師數,比如每個教師每月一千撥到學校,由學校分配。並沒有說職稱高的績效工資高這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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