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市法院:13人进行口罩诈骗,获刑六个月至四年

3月2日,广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第29场疫情防控保障专题新闻通气会,由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广州仲裁委等单位负责人通报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源头防控、打击违法行为、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工作有关情况。

市法院:13人进行口罩诈骗,获刑六个月至四年

广州审判12件涉口罩诈骗案,13人获刑六个月至四年

广州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振表示,广州法院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绿色通道,依法优先受理、快速审理、从严处理。截至2月28日,全市法院受理涉疫情刑事案件共20件22人,其中审结14件15人,对发布虚假订购信息等涉口罩诈骗的12件13人以诈骗罪定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至三万元;对售卖假冒“3M”口罩的1人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对拒不配合防疫检查、妨害民警调查、醉驾的1人以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市法院:13人进行口罩诈骗,获刑六个月至四年

两家医院、一家红外热成像仪生产企业获解除账户冻结

广州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振表示,制定印发《妥善审理疫情防控期间民商事案件的参考意见》《疫情防控期间破产审判工作指引》等工作指引,及时明确思路、统一相关案件的裁判标准。明确因疫情导致买卖、租赁、劳务等合同无法履行可适用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规定,酌情减免责任。对因疫情造成现金流紧张,短期资不抵债或短暂失去偿债能力的企业,积极引导达成和解。

此外,广州中院制订实施《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十项措施》。在与当事人充分沟通的前提下,市中院、黄埔区法院、南沙区法院先后对两家医院(其中一家地处湖北宜昌)、一家红外热成像仪生产企业解除账户冻结措施,助力医院和企业全力投入抗疫工作。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李栋 魏丽娜 李斌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骆昌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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