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市法院:13人進行口罩詐騙,獲刑六個月至四年

3月2日,廣州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第29場疫情防控保障專題新聞通氣會,由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廣州仲裁委等單位負責人通報疫情防控期間做好源頭防控、打擊違法行為、保障經濟社會穩定工作有關情況。

市法院:13人进行口罩诈骗,获刑六个月至四年

廣州審判12件涉口罩詐騙案,13人獲刑六個月至四年

廣州市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吳振表示,廣州法院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綠色通道,依法優先受理、快速審理、從嚴處理。截至2月28日,全市法院受理涉疫情刑事案件共20件22人,其中審結14件15人,對發佈虛假訂購信息等涉口罩詐騙的12件13人以詐騙罪定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至三萬元;對售賣假冒“3M”口罩的1人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對拒不配合防疫檢查、妨害民警調查、醉駕的1人以妨害公務罪、危險駕駛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市法院:13人进行口罩诈骗,获刑六个月至四年

兩家醫院、一家紅外熱成像儀生產企業獲解除賬戶凍結

廣州市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吳振表示,制定印發《妥善審理疫情防控期間民商事案件的參考意見》《疫情防控期間破產審判工作指引》等工作指引,及時明確思路、統一相關案件的裁判標準。明確因疫情導致買賣、租賃、勞務等合同無法履行可適用不可抗力和情勢變更規定,酌情減免責任。對因疫情造成現金流緊張,短期資不抵債或短暫失去償債能力的企業,積極引導達成和解。

此外,廣州中院制訂實施《做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十項措施》。在與當事人充分溝通的前提下,市中院、黃埔區法院、南沙區法院先後對兩家醫院(其中一家地處湖北宜昌)、一家紅外熱成像儀生產企業解除賬戶凍結措施,助力醫院和企業全力投入抗疫工作。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 李棟 魏麗娜 李斌

廣州日報全媒體圖片記者駱昌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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