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5 中小學跨校競聘須謹防優秀教師“扎堆”丨一線聲音

據《北京晚報》報道,北京市日前出臺了《關於推進中小學教師"區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提到,教師可以在學校內競聘上崗、學區(教育集團)內競聘上崗,也可跨學區(教育集團)競聘上崗。其中,學區(教育集團)內跨校競聘崗位由學區(教育集團)統一公佈;跨學區(教育集團)競聘崗位由區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公佈。另外,本市將逐步建立教師退出機制。

中小學跨校競聘須謹防優秀教師“扎堆”丨一線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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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應當逐步實行教師聘任制。由此可見,教師聘任制是國家教育法規政策要求,也是優化教師隊伍,激發教師潛力,促進教師發展的重要手段與措施。然而,20多年來,教師聘任制因為沒有相應的配套制度,在實施過程中遇到了極大的阻力與難度,大規模推行進度緩慢。中小學教師"區管校聘"管理制度,為新時代教師聘任工作提供了全新的思路,是教師聘任制度的實際化、具體化。特別是北京市的改革方案,充分借鑑了各地"區管校聘"改革的成功經驗,通過學校內競聘、學區(教育集團)內競聘、跨學區競聘等多種方式,為教師流動提供了更多的出口,同時,明確規定不能勝任教師工作崗位予以解聘的教師退出機制,對於教師群體整體素質的提高具有積極的意義。

教師競聘,崗位流動,目的是促進區域內校際之間的師資均衡,因而,教師競聘與流動也應當是有序的、正向的、積極的、均衡的,既要充分考慮教師的個人意願,更要考慮學校的實際需求,也要考慮區域師資力量的充分均衡,各地在積極推行"區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過程中,要充分考慮政策的導向性,切實將師資均衡作為"區管校聘"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防止優秀教師"扎堆"現象發生。在北京市的改革文件中,也處處體現這樣的改革觀點與措施。

一是發揮崗位管理的調劑作用。當前,教師實行崗位管理,北京市將崗位打包分配到各學區(教育集團),打破崗位資源校際壁壘,實行集中管理,這樣的管理方式,既釋放了學校辦學自主權,打通了教師流動的通道,利於教師的合理流動,同時,又規避了優秀教師集中向某一學校扎堆流動的風險,競聘教師必須在崗位管理下競聘,必須有空餘的同等級別的崗位,才能競聘上崗,相較而言,優質學校優秀人才較多,高級崗位較為緊張,而薄弱學校高級崗位空閒較多,促進了優秀教師向薄弱學校合理流動。

二是強化骨幹教師的引領作用。優秀校長與骨幹教師是教師群體中的寶貴財富,他們不僅僅承擔著自己的管理與教學任務,而且也承擔著帶動教師團隊,引領同伴教師發展的重要職責,因而,強化骨幹教師合理流動,發揮他們的引領作用,對教師群體的專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區管校聘"改革,必須通過硬性規定與相應的激勵措施,促進骨幹教師合理有序流動,服務教育發展。

三是利用考核評價的導向作用。"區管校聘"管理改革必須保證政策的公平公正性,因而,建立完善科學有效的考核評價機制尤為重要,如此,才能保證每一位教師都有工作的壓力,發展的動力,從而讓每一位教師都動起來,都活起來。去除以往硬性分配、被動工作、消極怠工的不良狀態,釋放每一位教師的潛能,實質上也就是儘可能地推進了區域師資的均衡。


作者:梁好(安徽省宿州市埇橋區教體局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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