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對於縣級醫院經常將病人轉到上級醫院的情況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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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說動不動,轉病人去上級醫院,也不是看誰不順眼就可以隨便轉的,既然要求病人轉院了,那麼情況應該就是:在縣級醫院沒有能力處理。

如果說患者的病情比較複雜,縣醫院根本沒有能力診治,或者患者的情況需要做一些比較複雜的手術,而縣級醫院並沒有這個條件開給患者做手術,這個時候需要的就是轉院。

轉院並不代表醫院的醫生無能,恰恰是代表了醫院醫生對於病人的負責,如果自己坐不了還要做,耽誤了病人的病情,那麼這個代價碓冰人來說,可能就是付出生命。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性,就是醫生在告知了患者或者患者家屬,病情的情況之後,患者或者家屬,希望能夠去更好級別的醫療機構,這樣更放心,所以主動要求要轉院,這個情況醫生也是要滿足的,畢竟患者有自己選擇醫療機構的權利。

不同級別的醫院,醫療資源,醫生力量都不盡相同,如果是小病,簡單病,醫院可以處理好的,肯定不會讓你轉院。如果醫院沒能力處理,那麼讓病人轉院,也是為了保證病人能得到更有效的醫治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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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好,不耽誤治病。醫院為什麼要分級,就是下級醫院沒有上一級醫院治得好。0六年我得肝炎,在省一家醫院住院45天,轉胺脢高高低低始終不能趨於正常。醫生是按EB病毒治的。而後到北京302醫院,住院15天,打抗病毒針,半年後痊癒。我從北京回來,在我市醫院住院,化驗血說我是乙肝,我說302檢查己有結果了。你說這小醫院不僅治不好病,而且還耽誤你的病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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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要求轉上級醫院,其一是他可以承擔上級醫院的費用;其二是病人和家屬的期望值較高;其三是上級醫院水平甩縣級醫院幾條街;其四是碰上難纏的病人。既然是病人與家屬的意願,作為縣級醫院醫生你能阻止或拒絕嗎!你能承諾不轉院可以治好嗎,一旦發生意外怎麼辦!假如你在轉院證上寫明是病人要求的,報銷比例會減少,病人還是會找你麻煩,所以最好的辦法是不要解釋什麼轉不轉院的道理,病人要求轉院千萬不要阻止,醫生既要看病還要去和病人及家屬口舌之爭,確實不堪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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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沒錯,我老伴開始是腦血栓住院前去了三趟縣醫院說沒事,第十天看不行下午去醫院,走著進去的,到晚八點右邊身體不能動,第二天要求轉院,醫生不讓轉護士說難聽的,也沒轉了住了伴月出院醫生說沒事,結果到後來還是不能動,落下終生殘疾,到現在不能動常期靠我照顧,這就是在縣醫院的經歷,進了醫院別想轉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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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縣醫院掛了個骨科專家號,結果竟然連我的磁共振片都不會看。明明半月板沒問題非說我是半月板損傷,還給膝蓋抽了積液,開的藥吃了一點用都沒有。後來自己去的協和醫院看的,那邊的專家問我曾經有過何種治療,我說在縣醫院抽過積液,聽得人家直搖頭,說真是亂來。然後給我開了些藥,吃完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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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興奮看到這個問題,我也發過好多次,這個問題,我也很氣憤,現在的三甲醫院,已經成了,好多外地人,休閒,旅遊,度假,養老的地方了,我不反對外地的,但是,整個醫院,幾乎被外地人霸佔了,導致,我們本市區的老百姓,看病,老是多花很多錢,我是非常氣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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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只能說部分正確,並沒有動不動,只是偶爾轉上級醫院,轉上級醫院不是張口說說就轉的,還是要花費人力物力的,每個科室,每個醫院都是有轉院指標的,不是說轉就轉的。縣級醫院轉上級醫院主要原因有這麼幾個。

1.因為病情需要轉上級醫院:確實疾病很棘手,比如一些疑難雜症,經過住院檢查治療效果不佳,比如長期的發熱原因不明,且病情在不斷加重,家屬有意願可以轉上級醫院;病情比較危重,但生命體徵相對穩定,尤物縣級醫院的設備,條件不夠,醫療水平有限,如果不及時治療病情可能變化,甚至死亡的,比如手術難度大的腫瘤,但是對於病情特別重,生命體徵不穩定,轉院途中風險很大的,甚至死亡,一般不會轉院,會建議請上級醫院專家來醫院會診,等待病情好轉,生命體徵穩定,途中風險相對小時,需要進一步明確疾病,或者要更好的治療,可以轉院。

2.因為醫患關係緊張外傳:分兩種情況,第一次是醫生主動提出來外轉,在醫生與家屬溝通病情時,對病情期望值高,病情不理解的,醫生覺得很有可能產生醫患糾紛的,即使有能力治療,也會建議轉院;第二種是病人家屬提出要求轉院,對醫生不信任,有時盲目相信上級醫院,結果是上級醫院和縣級醫院治療都是相同的,或者是比較心急,縣級醫院治療幾天效果不佳,實際是疾病正常的過程,擔心疾病加重,醫生強烈感受到不信任。

縣級醫院轉市級醫院或者省級醫院這是很正常的現象,這就是分級診療,目前來說大部分疾病縣級醫院還是有能力診治的,或者說沒必要轉上級,少部分疾病有這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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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不動就轉到上級醫院?這個動不動說明轉診標準過低,不過目前國家沒有制定轉診標準,說實話這個標準不好制定,但可以從兩方面解決:首先從費用上分層,上級醫院起付線及報銷比例與下級醫院形成層次差,使得患者到上級醫院花費更大,當然對疑難雜症及大病重病另外對待;其次下級醫院特別是經治醫師掌控開轉診單的權限,若下級醫院水平達不到疾病診療水平,可以開轉診單,但可備註原因(限於我院診療水平,及患者具體病情,建議轉診);若下級醫院自認有該疾病診療水平,患者要求轉診,可以此情況不符合轉診規定而拒絕開轉診單,那麼患者到上級醫院治療的起付線及報銷比例予最低水平;若家屬或患者因為拒絕開轉診單而有過激反應(譬如拿刀威脅開轉診單),比較難纏(特別是非醫療因素的難纏,提出不合理要求的),溝通無果,可以給開轉診單,但加備註表示該轉診行為是患方意願(患者目前病情我院治療手段無法滿足其期望值:。。。。。,尊重患者及家屬意願允其轉院),上級醫院也會對該患者情況斟酌對待,既然期望值高,就高標準對待了,或者繼續上轉?下級醫院為了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不會動不動上轉患者的,除非水平確實爛,這個問題更好解決,一個地級市下屬幾個縣,根據人口算一下每年轉診率,若轉診率很高,不言而喻該縣的衛生局長和縣醫院的院長工作應該是有問題的。規範化轉診結合縣域的衛生工作績效考核,對基層醫療水平會起到正反饋的作用。比現在變味的醫師規範化培訓還要有用;可以真正做到醫療資源的下沉,也讓上級大醫院解決大問題疑難問題。


杏林客江湖醫


作為一名醫務工作者我認為這是非常自然和合理的一種情況。

所謂“動不動”應該只是患者個人認為下級醫院轉病人比較隨意,比較頻繁。但是,實際上下級醫院向上級醫院轉診患者都是有嚴格的轉診標準和相關規定的,而且也是下級醫院和上級醫院工作者在臨床實踐中形成的一種聯動機制,目的當然是讓患者得到必要的和合理的檢查和治療。

從分級醫療角度講,我們需要知道下級醫院向上級醫院轉診患者,一般都是下級醫院沒有相關疾病或可疑疾病的檢查儀器,或者不能為患者提供適宜的治療方案。如果醫生考慮患者確實需要進一步檢查和治療,而本院又沒有這個條件,當然會建議患者及時轉診上級醫院。這恰恰是下級醫院醫生對患者的負責和對本院診治能力心中有數的表現。

從為人處世角度考慮,一個有自尊心、有榮譽感的醫生不會故意將自己能處理和治療的患者推到別處,讓患者笑話自己無能,讓別的醫生恥笑自己差勁。

所以,無論從情還是從理來講,醫生都不會故意將患者從下級醫院轉到上級醫院。如果您被轉診了,說明您的病情較為複雜,或者較為嚴重,反而應該引起重視了。


韓一聲醫學博士


我是縣醫院醫生,也是主任,我來回答。

首先,絕大多數病人能就地治療,不用轉送上級醫院。目前,全國衛生系統都在進行“衛生強省強市強基層”的活動,縣醫院做為縣域龍頭醫療單位,無論從設備業務用房等硬件,還是從業務技術等軟件,都已經有了明顯提升,大部分病人,尤其是急危重症病人不用轉送都可以得到良好搶救。省衛計委也有明確規定,縣域內90%以上的病人不應轉診。很多縣醫院已經達標。所以這個問題本身提的不太對。

其次,每個醫療單位都有診斷不清醫治不好,或者病人及家屬對這個醫療單位服務不滿意的,所以轉診至別的醫療單位對每家醫院來說都很正常。但每家醫院都僅佔很少比例。畢竟,這也關係到醫療單位的信譽和經濟收入。

然後,說說哪些病人要轉院。真是疑難雜症的,需要轉送上級醫院會診,上級醫院有優良設備更有專科性很強的專家教授。需要高難度手術的,如器官移植,心臟手術等等,這樣難度的手術,不是請一兩個專家下來就搞得定的,需要團隊。家屬很有經濟,或者身份特殊如當地首長,他們希望得到高級醫療單位的服務,即便是小小的支氣管炎也到大醫院去,這真的和身份有關。再有就是醫鬧,醫務人員怕他們,像送神一樣種種理由,沒理由也編理由送走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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