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7 嘉兴:通报4起“一案双查”典型问题

近日,嘉兴市纪委通报了4起“一案双查”典型问题。

1、南湖区农经局党组书记朱银洲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4年3月至2016年4月,南湖区农经局有10名党员干部因职务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朱银洲同志作为区农经局党组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9月18日,南湖区纪委给予朱银洲党内警告处分。

2、嘉兴市秀禾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书记李荣伟因监管不力被问责。2012年2月至2016年12月,新城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陈加明、新城街道企业服务中心和社会事业所多名工作人员因职务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李荣伟作为时任秀洲区新城街道党工委书记,抓权力制约、预防腐败工作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2月1日,秀洲区纪委给予李荣伟党内警告处分。

3、海盐县地税局直属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沈海华等因多名下属违规被问责。2018年3月28日,海盐县地税局直属分局管理股主任科员高明等8人因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分别受到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沈海华作为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分局党支部委员、副局长周钰平和分局副局长董燕,履行“一岗双责”不力。2018年4月13日,海盐县纪委给予沈海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周钰平、董燕党内警告处分。

4、海宁市看守所所长封海华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7年11月20日,海宁市看守所原民警张志诚因接受异性按摩服务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海宁市看守所所长封海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1月23日,海宁市公安局给予封海华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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