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6 木工機械安全與使用

木工機械按機械的加工性質和使用的刀具種類,大致可分為製材機械、細木工機械和附屬機具三類。製材機械包括:帶鋸機、圓鋸機、框鋸機等。細木工機械包括:創床、銑床、開榫機、鑽孔機、榫槽機、車床、磨光機等

附屬機具包括:鋸條開齒機、鋸條焊接機、鋸條輥壓機、壓料機、銼鋸機、刃磨機等。建築施工現場中常用的有鋸機的創床。

木工機械安全與使用

1.鋸機分類與特點

(1)帶鋸機:帶鋸機是把帶鋸條環繞在鋸輪上,使其轉動,切削木材的機械,它的鋸條的切削運動是單方向連續的,切削速度較快;它能鋸割較大徑級的圓木或特大方材,且鋸割質量好;還可以採用單鋸鋸割、合理的看材下鋸,因此製材等級率高,出材率高。同時鋸條較薄鋸路損失較少。故大多數製材車間均採用帶鋸機制材。

(2)圓鋸機:圓鋸機構造簡單,安裝容易,使用方便,效率較高,應用比較廣泛。但是它的鋸路高度小,鋸路寬度大,出材率低,鋸切質量較差。主要由機架、工作臺、鋸軸、切削刀片、導尺、傳動機構和安全裝置等組成。

2.木工創床分類與特點

木工徹床用於方材或板材的平面加工,有時也用於成型表面的加工。工件經過創床加工後,不僅可以得到精確的尺寸和所需要的截面形狀,而且可得到較光滑的表面。根據不同的工藝用途,木工創床可分為平創、壓創、雙面創、三面創、四面創和刮光機等多種形式

木工機械安全與使用

3.木工機械的使用

建築施工現場常用的木工機械為圓盤鋸和平面創。兩種機械安全使用技術要點如下所述。

1.圓盤鋸的作業條件和使用要點

(1)設備本身應設按鈕開關控制,閘箱距設備距離不大於3m,以便在發生故障時,迅速切斷電源不能有連續斷齒,不得使用有裂

(2)鋸片必須平整堅固,鋸齒尖銳有適當鋸路,不得使用有裂紋的鋸片。

(3)安全防護裝置要齊全有效。分料器的厚菹適度,位置合適,鋸長料時不產生夾鋸;鋸盤護罩的位置應固定在鋸盤上方,不得在使用中隨意轉動;檯面應設防護擋板,防止破料時遇節疤和鐵釘彈回傷人;傳動部位必須設置防護罩

(4)鋸盤轉動後,應待轉速正常時,再進行鋸木料。所鋸本料的厚度,以不碰到固定鋸盤的壓板邊緣為限;

(5)木料接近到尾端時,要由下手拉料,不要用上手直接推送,推送時使用短木板頂料,防止推空鋸手

(6)木料較長時,兩人配合操作。操作中,下手必須待木料超過鋸片20cm以外時,方可接料。接料後不要猛拉,應與送料配合。需要回料時,木料要完全離開鋸片後再送回操作時不能過早過快,防止木料碰鋸片;

(7)截斷木料和鋸短料時,應用推棍,不準用手直接進料,進料速度不能過快。下手接料必須用創鉤。木料長度不足50cm的短料,禁止上鋸

(8)需要換鋸盤和檢查維修時,必須拉閘斷電,待完全停止轉動後,再進行工作;

(9)下料應堆放整齊,檯面上以及工作範圍內的木屑,應及時清除,不要用手直接擦抹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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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電平創(手壓創)的作業條件和使用要點

(1)應明確規定,除專業木工外,其他工種人員不得操作

(2)應檢查創刀的安裝是否符合要求,包括刀片緊固程度,創刀的角度,刀口出檯面高度等。刀片的厚度、重量應均勻一致,刀架、夾板必須平整貼緊,緊固刀片的螺釘應嵌入槽內不少於10mm;

(3)設備應裝按鈕開關,不得裝扳把開關,防止誤開機。閘箱距設備不大於3m,便於發生故障時,迅速切斷電源

(4)使用前,應空轉運行,轉速正常無故障時,才可進行操作。創料時,應雙手持料按料時應使用工具,不要用手直接按料,防止木料移動手按空發生事故;

(5)創木料小面時,手按在木料的上半部,經過創口時,用力要輕,防止木料歪倒時手按創口傷手;

(6)短於20cm的木料不得使用機械。長度超過2m的木料,應由兩人配合操作;

(7)創料前要仔細檢查木料,有鐵釘、灰漿等物要先清除,遇木節、逆茬時,要適當減慢推進速度;

(8)需調整創口和檢查檢修時,必須拉閘切斷電源,待完全停止轉動後進行;

(9)檯面上創花,不要用手直接擦抹,周圍創花應及時清除;

(10)電平創的使用,必須裝設靈敏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目前各地使用的防護裝置不一,但不管何種形式,必須靈敏可靠,經試驗認定確實可以起到防護作用;

(11)防護裝置安裝後,必須專人負責管理。不能以各種理由拆掉,發行故障時,機械不能繼續使用,必須待裝置維修試驗合格後,方可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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