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8 爭創“平安鼎”:西安藍田法院快速執結一起撫養費糾紛案

9月17日,藍田法院快速執結一起撫養費糾紛案,為申請執行人解決困擾多年的難題。

13年前,安某與李某相識並結婚,兩年後兩人便有了可愛的女兒,共同生活10年以後,安某和李某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並約定由安某撫養孩子,李某每月支付孩子撫養費300元至孩子18歲止。然而離婚後李某一直未按照協議履行給付義務,後安某起訴,藍田法院判決由李某按照約定支付雙方離婚以來孩子的撫養費每月300元,共計11100元,並按照每月300元的標準支付孩子以後的撫養費至孩子18歲止。判決生效後,李某仍拒絕履行。2018年7月31日,安某向藍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立案後,執行幹警向李某發出執行通知書,並責令其限期履行。但被執行人李某卻與藍田法院玩起了“躲貓貓”,致使該案執行工作暫時陷入僵局。

9月17日,執行幹警驅車來到被執行人李某父母家,向被執行人父母釋明法理,建議其勸說李某,協商化解此糾紛。經過四個多小時的耐心勸解,被執行人父母意識到不妥善解決此案女兒李某會處處受限,給女兒回陝西探望父母和孩子帶來諸多不便,經過權衡利弊,李某的父母決定打電話給女兒進行勸說,並將李某的聯繫方式告訴了執行幹警。經過多次電話溝通,被執行人李某明白了自己的過錯,願意一次性支付孩子三年以來的撫養費共計11100元,當日李某通過轉賬方式一次性將撫養費轉入指定賬戶,李某還承諾會按期支付孩子以後的撫養費。一場撫養權糾紛終於化干戈為玉帛,看著握手言和的當事人父母,執行幹警臉上露出了會心的微笑。

從立案到執行完畢,用了一個多月的時間,藍田法院用自己的方式為正義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基本解決執行難”的號角吹響後,藍田法院在提高執行質效的路上從來沒有停歇,近三年的強力執行,讓“老賴”徹底死了心,徹底意識到“耍賴”會付出代價,得不償失。積極配合法院執行工作,全面及時履行法定義務必將逐步成為被執行人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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