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1 “助保贷款”圆了西丰县百位贫困职工“养老梦”

“多亏了政府的‘助保贷款’,我才补齐了拖欠的养老保险费,能按时领到养老金了。”近日,在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服务大厅,贫困下岗职工张晓慧通过“助保贷款”补缴了养老保险缴费,当拿到工资存折的那一刻,她激动地热泪盈眶。

今年55岁的张晓慧是西丰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的一名下岗职工,早年患脑血栓留下后遗症,丧失劳动能力;同样下岗的丈夫患有高血压,不能干重活儿,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张晓慧的养老保险费一直拖欠着。2013年,张晓慧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因为中断缴费她不能正常办理退休手续,无法领取养老金。

今年,西丰县深入实施了城镇生活困难人员“助保贷款”,这给像张晓慧一样的贫困下岗职工带来了“福音”。通过政府贴息的“助保贷款”张晓慧缴纳了拖欠的养老保险费,顺利地办理了退休手续,每月可以领取退休金2203元。根据贷款合同,到明年2月张晓慧就可以把贷款本息还清。

为了解决贫困参保人员无力续缴养老保险费的难题,西丰县制定出台了《西丰县城镇生活困难人员助保贷款实施办法》,为贫困群体中断缴费人员提供“助保贷款”服务,让贫困参保人员实现了“老有所养”的愿望。截至目前,该县已为204位助保对象发放贷款1043万元,这些助保对象中已有11位贫困职工按时办理了退休手续,并按月足额领到了养老金。

据了解,西丰县城镇生活困难人员“助保贷款”实行一次申请、按缴费年度分期放款,最长贷款年限十年,最高贷款限额七万元,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有60%、80%、100%可选。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退休前由政府贴息,退休后利息由个人承担。助保对象办理退休以后,再用领取的养老金按月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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