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9 平遥县:村主任“一手遮天”横行乡里终落网

村主任“一手遮天”横行乡里终落网

山西公安机关深度研判黑恶犯罪活动,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8月15日,省公安厅对外发布第四批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利用担任村委主任的职务便利,多次在村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5月3日,平遥县公安局打掉一个以冀某柱、冀某元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破获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案件7起。

平遥县:村主任“一手遮天”横行乡里终落网

经查,2005年初,冀某柱利用其村委主任的职务便利,在未经村两委研究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情况下,私自签订违法的30年承包合同,将本不属于村资产的荒滩由冀某元占为己有,并改造成水塘蓄水养鱼,致本村植物园种植的蒲草淹没、损毁,致周边村的几十亩农耕地无法耕种。2012年,又扩建经营水上乐园盈利。2004年,冀某柱因村支委委员史某某在村务工作中有不同意见,用烧火棍对史某某实施殴打,致使史某某腿部受伤。2006年,冀某柱承包、购买了8辆公交车后,为达到垄断客运线路的目的,带人到其他跑该线路的司机家中实施辱骂,并多次骚扰拦截他人车辆,致使受害人车辆无法正常营运。2007年,冀某柱因玩笑,无故殴打毛某某及妻子。当晚,冀某柱伙同他人到毛某某家中,再次对毛某某殴打,在毛某某跪地求饶后,冀某柱等人才离开。2014年7月,冀某元以举报郭某某贪污为由,向郭某某敲诈20万元,未遂。

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魏巍)

山西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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